車禍,我方為機車,對方為轎車本來並行,汽車於路口預右轉,我方直行發生踫撞,警方初步研判分析表註明:機車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事故,汽車無過失,我方駕駛人因受傷住院,住院期間對方毫不聞問,出院後兩個月現腦出血又再入院行手術,對方仍置之不理,我方想提告過失傷害,要求民事賠償(以一個月薪資2萬乘以4年共想要求對方賠償80~100萬),原右眼視力正常,現視力餘0.3勝算有多大??雙方酒測皆正常是否應該先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車禍問題-後續理賠及民事提告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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