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金如何計算? - 手錶
By Yedda
at 2010-12-24T00:00
我在上禮拜5~2010.12.18在台中市三民路接中山路發生車禍發生原因為對方是幹道~但是他闖紅燈我是支道~我在約路口5~7台車車距時,看到綠燈+速靠右前進(騎機車)但是前方有2台汽車把視線擋住,於是我到路口時看到對方汽車闖紅燈時緊急煞車於是車倒地~人也飛出去~最後被他的車撞到+捲到他的車底下還好附近有員警巡邏,馬上報警送醫,員警幫忙把車頭抬起來讓我脫困傷口是2隻膝蓋跟2手都有挫跟擦傷.下嘴唇有(開放性傷口)撕裂傷被縫了7~9針一個禮拜只能喝流質食物EX:豆米漿.牛奶.柳橙汁害我拉肚子一個禮拜,而且最近傷口在睡前一直發癢很難入眠我想請問對方一直想趕快和解但是我傷都還沒好是否要等到傷全好在和解對方知道自己錯~當天包5000元紅包給我壓驚,還幫我付1萬多的修車費那我和解還能跟他要甚麼???因為嘴唇有縫線,之後可能會留疤,那能跟他請求精神撫卹金嗎?那網路上說臉部挫傷4~20萬,重傷20~30萬那我這算是重傷還是挫傷??因為傷口發癢難眠.跟嘴唇受傷喝流質食物一個禮拜那也能像他要求精神撫卹金嗎??
智多星回答你~對方是幹道~但是他闖紅燈我是支道~我在約路口5~7台車車距時,看到綠燈+速靠右前進(騎機車)但是前方有2台汽車把視線擋住,於是我到路口時看到對方汽車闖紅燈時緊急煞車於是車倒地~人也飛出去~最後被他的車撞到+捲到他的車底下有號誌路口就依號誌定,不用再區分幹支線,對方可能因為闖紅燈為肇事主因,甚至可能負全責。建議先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還好附近有員警巡邏,馬上報警送醫,員警幫忙把車頭抬起來讓我脫困傷口是2隻膝蓋跟2手都有挫跟擦傷.下嘴唇有(開放性傷口)撕裂傷被縫了7~9針一個禮拜只能喝流質食物EX:豆米漿.牛奶.柳橙汁害我拉肚子一個禮拜,而且最近傷口在睡前一直發癢很難入眠受傷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對方會有民刑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我想請問對方一直想趕快和解但是我傷都還沒好是否要等到傷全好在和解可以先等傷勢復原後再談和解沒關係,但是盡量不要超過六個月,因事故後六個月為刑事的告訴期間,如果和解談不攏,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知道自己錯~當天包5000元紅包給我壓驚,還幫我付1萬多的修車費那我和解還能跟他要甚麼???因為嘴唇有縫線,之後可能會留疤,那能跟他請求精神撫卹金嗎?因為傷口發癢難眠.跟嘴唇受傷喝流質食物一個禮拜那也能像他要求精神撫卹金嗎??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那網路上說臉部挫傷4~20萬,重傷20~30萬那我這算是重傷還是挫傷??請不要被網路上的回答給誤導了,其實車禍賠償是沒有公定價的,也沒有所謂重傷挫傷之分,賠償的金額是要按你的損失而定,要跟對方請求,可參考上述可求償的範圍以及我們網站的求償明細表。對方有保強制險還有拆線後淡疤相關費用可以向對方索賠嗎?可以,但是你必須先到整型外科請醫師幫你估價。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加油~!!...
對方一直想趕快和解但是我傷都還沒好請等傷好了在與對方協調,否則你和解後,將無法再向對方求償。那我和解還能跟他要甚麼???請上網查(強制險]可理賠什麼,除了強制險,還有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車損等,可向對方求償。祝你早日康復!如果您想了解車禍相關權益,就試著來諮詢看看吧!@ 車禍處理流程以及責任分析 @@ 車禍相關法務諮詢 @@ 協助車禍相關保險理賠申請 @@ 協助車禍鑑定以及調解 @...
車禍發生時,若責任不是在我方別急著談和解,要觀察是否有任何後遺症,不然和解書簽完,後續求償都是"沒辦法"車禍責任在甲方時,先釐清甲方只有投保汽車強制險,有無加買第三人責任險?若只有強制險,檢附醫療收據單項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理賠(可以整個醫療程序告一個段若,上限20萬醫療額度可申請)若有加買第三人責任險若甲方不肯上調解委員會,最好直接請警員提出傷害告訴提告(此為刑事罪),強迫對方保險公司出面談理賠事宜,但要記得除非理賠金額令你很滿意否則小心產險保險公司會將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含糊合併理賠給你,因為強制險是政府委託民間產險公司辦理猶政府支付賠償金,第三人險是產險公司需自行負責理賠金額,在位公司節省賠償費用時通常會合併此二項一併理賠於你,不信你在何解書最後面看就會發現這些字樣乙方放棄強制險理賠求償權力;等字樣!最後奉勸您!理賠金額要在合理範圍內(若對方沒有保第三人強制險的話)也要視對方經濟能李範圍內,否則您按網路理賠金額行情索賠,若對方無能力負擔也是白談,外醫療收據也要收齊,自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醫療理賠上限20萬包含看護1200*30天(看護可以請求醫生出具診斷證明中註記需專人照料)就醫計程車費也可以申請(但是要有收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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