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3個多星期前我發生了一場車禍一台名產店送貨的小型休旅車撞上我的機車該路段並無紅綠燈我頭皮嚴重撕裂傷肋骨斷了一根對方的狀況是"超速駕駛"我方的狀況是"支幹道為讓主幹道"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雙方都有責任嗎??還有和解賠償問題難道我只能自認倒楣??對方只有汽車受損,我方是機車整台幾乎報銷,而且要2個月時間去養傷我車禍當時的印象中,對方有我的車還有點距離之後我就聽到長長的煞車聲,接著就被撞上來了請問難道我不能告對方"過失傷害"或是"業務過失"之類的嗎??我並不是想故意刁難對方,但是...至少毀損的車子,還有我2個月不能工作以及頭皮有一小塊毛囊壞死,不會再長頭髮這些損失~我還想請問懂法律的人,難道真的不能請對方補償嗎??...Showmore
車禍和解賠償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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