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是乘客被朋友載然後被一台闖紅燈的婦人載本來想說牽車後要開始找工作結果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害我現在都只能在家養傷但是我的腳瘀青一大片現在瘀青都不見了但是腳裡面還是會痛只是外傷不見了剩內傷這樣跟對方要求賠償時我會吃虧嗎?因為我現在腳還沒完全康復但是星期五要和解了這樣還能跟對方要求醫藥費嗎?他們會相信我腳還受傷嗎?請問合解索取賠償時我可以跟她要求什麼賠償呢?賠償要求金額在多少比較合理呢?我知道有精神賠償但是我可以要求工作薪水賠償嗎?目前醫藥費都是我朋友的因為我是載我的人但是他說對方陪我醫藥費時她幫我付的醫藥費要從對方那裡拿請問這樣對嗎?
車禍合解賠償相關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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