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因下雨天我『闖了紅燈』(三號誌那種)要『直行前進』,正好『對方也闖紅燈』,但他要『左轉』,於是『雙方都闖紅燈』、『一個直行』、『一個左轉』,『對方左轉撞到我』結果事故就發生了!事後一個月,警方『初判表』出來,上面寫者我方是『闖紅燈肇事致人受傷』,對方則是『紅燈左轉肇事致人受傷』,結果對方保險立刻打電話來,要求五五平分,雖然我知道我也有錯,但對方也闖紅燈,按常理…『轉彎車撞直行車』轉彎車不是比例占較重嗎?(因為要兩段式轉彎),覺得很過份…到底該怎麼做???比例又該如何要求才算合理????
車禍事故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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