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途中因計程車突然迴轉導致發生差撞,當時司機並沒有扶我而是先將機車扶起<我那時已懷孕八個多月>他跟我說他要去載客叫我自己去醫院他會付醫藥費給我,因為是上班途中算公傷,因此我堅持叫警察他才不甘願的打電話報警,警察到的時候先幫我叫救護車送我到醫院,事後有交通隊的員警到醫院幫我做筆錄,當時員警告訴我說對方說我沒撞到他的車,我是自己跌倒,但我跟員警說我確定有撞到他的車只是因為我是孕婦本來就沒騎很快導致差撞痕跡不明顯,事後那名司機只說他们公司有保險人員會來處理,已經一個月都沒有人來處理,甚至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來關心,而我因車禍公傷休一個禮拜回公司上班又因為服安胎藥導致有心悸發抖嗜睡的情形,不得已只好再跟公司請一個禮拜的特休,這件事導致我精神狀況很差,晚上一直沒辦法入睡,我該如何處理車禍後的一些事呢?是直接去提告還是記續等對方來電,除了身體損失,那精神上的損失又該如何求償呢?因服用安胎藥而請一個禮拜特休是否也可以跟對方求償呢?`
車禍事後如何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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