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台南市大同路靠近中華東路十字路口,因為下班時間車輛非常多且擁擠前方有一堆機車讓我無法前進,當時的騎乘機車速度超級慢,看後照鏡發現在我左後方有一輛白色轎車閃右轉燈,注意到他要右轉,車子也有緩慢往前行駛跡象才想趕緊騎離開時就被對方撞上,我感受到受到大力撞擊(汽車撞機車就算怎麼輕,機車騎士都會覺得很猛烈)被嚇到,趕緊要保持平衡,緊急下不知道為何只用雙腳腳跟著地平衡機車,造成腳跟灼熱且疼痛,我轉頭看對方,開車女士不為所動坐在汽車內,本來只要她道歉我就不介意,但是他就只有坐在位子上一點後續該有的動作都沒有(沒下車,沒道歉),後面車子狂按喇叭,我只好移動機車想查看車子有無損壞,本以為對方會逃逸,但他也緩慢移動汽車在十字路口轉角處(中華東路上)依舊待在車上看著我,我們互看許久時間,後來他才不甘願慢慢下車,一下車就責怪我,這點小事撞到沒事就可以走了,幹麻還...(劈哩啪啦講一堆),我跟他說撞到人都不會道歉,交通路口剛好有員警在指揮交通,員警過來詢問需要幫忙嗎?對方說跟員警說:我跟他相罵吵一吵就沒事了,員警說不管我們要怎麼罵,員警轉向問我,需要幫忙嗎?要叫警察嗎?對方說無所謂,要叫就叫,反正這種事情他常常在處理。本來不想叫警察,因為覺得沒受傷只有雙腳腳跟持續發燙,機車車牌凹入,塑膠殼有點破裂,不過對方態度太惡劣,氣不過就只好叫警察過來處理,我坐在機車上雙腳直發抖,對方卻拼命打電話,都沒問我有沒有怎樣,結束他好幾通的電話後,他過來告訴我,就是有我這種人浪費國家資源,又劈哩趴啦講了一大堆,我當時嚇壞了,依舊在發抖中,她講什麼我都沒聽,我回她只要一聲抱歉就沒這些問題,他就一直滴咕說害她來不及載小孩,家裡又有客人...我不理他,他還說幸好他是開這台(比較舊)車,要是開另一台...警察就來了,我不知道他接下來是要講什麼,警察問我有沒有怎樣,我說我腳痛,警察說要叫救護車嗎?那位女士說叫壓!!帶去看有沒有什麼問題,我就被救護車帶到醫院,後來在現場那位女士跟警察講什麼我就不知道了員警後來有來醫院做酒測,那時才發現那女士也在(之前完全沒看到),員警叫我們7/27去做筆錄,警察對那位女士講要留我的電話嗎?他說不必,警員說留一下可以聯絡壓!他依舊說不需要真的很生氣耶!!撞到人還這種態度,一點關心慰問都沒有還姿態高傲直說這種場面我見多了,反正我多的是時間跟你耗當晚回去發上手臂有出血狀況,隔天頭會昏,腳還是發燙,整身酸痛不舒服問題:感覺對方是非常油條,見過很多事面的人,一下車就跟我嗆聲,一直數落我,還說後面也一堆車,他不往前進,是要讓人家撞嗎?整個感覺很不舒服,雖然我沒什麼大問題,但是對方態度實在太惡劣,想請問1.現場已被破壞,這樣對他有利嗎?2.做筆錄時,我需要跟警察講那個無理的女士所講的話嗎?3.當場做完筆錄就要跟對方和解嗎?4.當天急診的醫藥費可以叫對方賠償嗎?對方如果耍賴不理賠怎樣處理,機車有辦法找名目教他賠嗎?5.還需注意什麼怎樣才能讓她別這麼傲氣,撞到人還不認錯,最生氣這點沒經驗,想請教這裡的達人,謝謝!!
[車禍]被左後方汽車擦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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