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臉部受傷~賠償相關問題 - 手錶
By Jack
at 2011-04-21T00:00
我於開車送貨路上 我閃黃 對方閃紅 發生車禍
對方出示駕照因駕照過期當埸吊銷
分析表表示 對方是支線不讓幹線先行致事..
我方是未依標誌 標線 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致事
問題來了
我的診斷證明書: 顏面撕裂傷兩處 8*2 和3*1
如今我疤痕還是很明顯...
如今我該如何要求賠償...
我也只是一個單純的上班族..車禍至今對方也未曾過問.
保險(我方公司的車輛保險)也找不到人(對方)...
我該如何去向對方索賠我應得的合理賠償...
還有我個人保險(意外險)之類的相關索賠
強制險方面我能爭取到理賠嘛...
沒人要賠就無法去整形外科 感覺上有點求助無門
我該有什麼後續動作....謝謝
智多星回答你~ 我於開車送貨路上 我閃黃 對方閃紅 發生車禍 對方出示駕照因駕照過期當埸吊銷分析表表示 對方是支線不讓幹線先行致事..我方是未依標誌 標線 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致事 一、首先要釐清責任,在來談賠償對方支線車未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我方未減速慢行為肇事次因,坊間肇事責任比例為七三比,主因負七成責任、次因三成。 問題來了我的診斷證明書: 顏面撕裂傷兩處 8*2 和3*1 如今我疤痕還是很明顯...如今我該如何要求賠償...我也只是一個單純的上班族..車禍至今對方也未曾過問.保險(我方公司的車輛保險)也找不到人(對方)...我該如何去向對方索賠我應得的合理賠償...還有我個人保險(意外險)之類的相關索賠 個人保險要看自己保單內容有無符合理賠項目,可詢問你的保險業務員會較為清楚。 強制險方面我能爭取到理賠嘛... 強制險可申請醫療費用、殘廢給付等 沒人要賠就無法去整形外科 感覺上有點求助無門 你可以先至整型外科,請醫生為你估價,開立估價的診斷證明書以作為之後求償的依據 我該有什麼後續動作....謝謝 二、釐清責任後,再來就是賠償的問題醫療費用可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顏面撕裂傷兩處 8*2 和3*1,若之後留下疤痕可能符合強制險殘廢給付,女性理賠8級殘新台幣48萬元,男性理賠10級殘新台幣29萬元,供你參考: 一、頭部、顏面部及頸部之醜形係指本表前列眼瞼、鼻及耳廓缺損以外,遺存於頭部、臉部及頸部日常露出有礙外觀之醜形者。二、「顯著醜形」依下列範圍為準:(一)在頭部遺存直徑八公分(約不含五指之手掌大)以上之瘢痕者。(二)在顏面部遺存直徑五公分(約雞卵大)以上之瘢痕,或八公分以上之線狀痕,或不同部分之線狀痕合計達十二公分以上,或直徑三公分以上之組織凹陷者。(三)在頸部、下頷部遺存直徑八公分以上之瘢痕者。三、「顯著醜形」,除診斷書上記載之障害程度外,並應輔以彩色照片(應附量尺及拍攝日期之照片)佐證。 三、最後就是調解了 我方依上述的求償內容,列一張求償明細,將相關收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向對方求償,並到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如何安排: 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申請如果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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