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逆向!急!!!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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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10-01-0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
第一當事人:對方,主因:騎陳機車斜穿時不依規定駛入來車 道:肇事致人受傷;
第二當事人:我方,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二.案發時間:去年10月晚上
三.肇事地點:無紅綠燈,限速50,車道:內與外車道
四.事發經過:
我方:由鞋店出來跨越分向限制限後(有開車燈),依外車道行駛,看到對方當時行駛在外車道,便往內車道行駛,不料對方竟沒看到我方,也往內車道行駛後就撞上去了.當時:我方有注意前方狀況也有煞車痕(無超速),是臨時反應不及
ps:(那算有肇事嗎?)
對方:逆向由外車道速度不慢,斜穿至內側車道後撞上我方,對方無煞車痕.
補充現場圖以順向車道來看,雙方皆在內車道,我方車輪倒臥的地方剛好在內側車道的正中央;對方则接近分格線(車子倒臥的地方)
五.受傷方面:
我方:手指頭3,4隻流血挫傷,腳韌帶扭傷
對方:當時眼睛下眼皮淤青流血
事發後有兩次電話慰問對方眼睛是否好轉,第一次對方家長說兒子眼睛很嚴重,看東西會斜視,第二次慰問,對方說有好轉,所以我方談何時和解,但對方說已送調解委員會.
後來等了半個月去調解,開頭對方一直強調眼睛不知是否會完全好(有開醫生證明),要求我們須賠償醫藥費與精神賠償(請問這點合理嗎?)講到最後以7萬塊給對方談和解(這是家長意見,不是當事者所願),當時沒給錢,有說何時簽和解書順便給錢.
後來想一想是否該付這筆錢?如果要付多少金額才合理?
ps:
1.我方雖是受害者:卻要付對方錢,請問若是對方肇事者主因,是否賠償我方車子的修理費?或是各賠各的?
2.對方雖受傷重但他是肇事者主因:若以初步分析表來看我方要賠償他的醫療費用嗎?<有這個疑問是初步分析表上寫僅提供參考>
3.如果送鑑定判別出來我方無肇事,那是不是就不用賠醫療費了?
Upda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的哥哥,對方25歲
他兒子(逆向肇事當事人)一開始說50萬後來我媽說10萬最後我自己跟他說7萬他說好,沒帶朋友去不過我們家裡有2個陪同前往,這算被動嗎?
抱歉..我發文的重點好像不是再講這個,還是謝謝你的回答
Update 2:
謝謝史努比熱心回答,在此補充 我弟他有駕照
雖然口頭答應要給付7萬,但那只是在調委會講的內容 並沒簽任何和解書
會開價錢的原因:
是到場後對方一直聲稱他兒子眼睛多嚴重 講一堆故事 且那個委員很碰巧他也說他自己也有被撞 眼睛現在看東西也是斜的要我們看出多少錢?完全都沒釐清肇事責任就叫我們開價,因為我們也不曉得是要拿多少後來他兒子就說50萬 中途我媽跟對方的保險人有離場談了一下
談完回來後是我媽他自己決定要給10萬的 他是覺得基於人道立場要給他錢 但是我跟我弟並不想拿那們多 甚至一毛都不給
Update 3:
我比較想問的是:
補充的3點:1.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子費用與醫療費用對吧?且我不用賠償他車子的損失吧?
我弟:車子前後修了1萬5,醫療去看了幾次腳,用針灸方式治療 針插下去沒多久就全身冒汗,臉色蒼白後來醫師幫他把針拔掉後才比較好他至少有1個禮拜是跛腳上班的
2.如果我方是因為臨時反應不及才撞到那在賠償費上是需要給的嗎?(他是肇事者喔)
3.送鑑定是因為我不確定第2點是否該賠償,但我有查到若我方判別出來無肇事是不用付責任的
Update 4:
PS我們現在的想法是不打算跟他要車錢跟醫療費 只想跟他和平解決 但他如果堅持要跟我們拿醫療費跟精神賠償 那我是否要去提告!!
Update 5:
嗯,謝謝史努比的回答.當時委員沒認定以7萬和解,書面資料都沒寫,什麼都沒簽,因為當下沒那麼多錢給他,有跟他約5日後到調解會簽和解再給錢!!
如果是依初步分析判斷,我方還算有肇事責任的話,那我也不敢提告,我們打算先送鑑定再做進一步打算!
Update 6:
謝謝您的關心!他現在好很多了~~以上所說原先不是很清楚,您講後才了解(這有限事發後幾日內要提出嗎?)
Update 7:
嘿嘿去看了不過內容不太懂 他的作業流程 有一項 發文調案卷 收案卷 是跟交通隊拿事發當時的所有佐證嗎? 安排鑑定發開會通知 是雙方都要到場嗎? 是否開會後就拿的到鑑定報告書?麻煩您了!!
Update 8:
嗯謝謝那我是否需要通知對方我送鑑定呢?
Update 9:
對了我想問一件事,調委會當天他說醫生跟他講:眼睛不知道是否會好
若我是他,眼睛是靈魂之窗,如果我眼睛一輩子看東西都是斜的那僅此7萬可以解決事情嗎?
那是案發後2個月上調解,若是直接上法院告過失傷害應該會賠更多吧?===>是不是他覺得自己眼睛會好,要求我們開價是要跟我們卡油而已呢?
Update 10:
嗯 謝謝您~~大致上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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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1-05T23:55
發問大大您好:看來沒有針對問題回覆時會被罵,那小弟只好謹慎針對您有問號的地方做以下解說囉:
『那算有肇事嗎?)』
只要發生車禍事故,就等同是『肇事』,雙方是車禍當事人,就是肇事者,車禍當中雙方可自稱為『被害人』,也可稱之『加害者』(後者沒人會坦承)。
『要求我們須賠償醫藥費與精神賠償(請問這點合理嗎?)』
對方提出賠償要求是他們的權利,你也可以向對方提出求償,你知道嗎?合理不合理需視雙方當事者協調後所達成之最終共識,對方提出50萬金額時,你們未允諾賠償,這50萬就是你們主觀上所認知【不合理】啦;而『講到最後以7萬塊給對方談和解(這是家長意見,不是當事者所願),』,這是家長雖勉為其難接受之條件,但認知上覺得【合理】之賠償給付金額,付錢的那方多半從來就不覺得有所謂【合理】的啦。
『有說何時簽和解書順便給錢.後來想一想是否該付這筆錢?』
雙方即使以口頭承諾亦屬民法上有效之和解。也許您認為7萬不合理,但家長拿50萬元相較或對方眼睛事後治療不確定因素權衡下,可能覺得愈早解決愈能平息事端。
『如果要付多少金額才合理?』
賠償!!老實說,真的沒有一個標準值,舉個例:一個普通工人、以右手腕骨折來說,行情為20-30萬元,若骨折的人是鋼琴老師,那隻手是他的生命,可能賠200-300萬他都不見得答應呢,其中賠償算法包含他教學薪資、是否能回復使用功能以及【精神求償】,特殊專長這方面特別貴!!ps:下列求償金額您可自行替對方計算,因小弟不曉得對方何許人也、從事工作內容: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http://webo.com.hk/winter 求償表格明細內容,可開啟後自行初估計算。
『1.我方雖是受害者:卻要付對方錢,請問若是對方肇事者主因,是否賠償我方車子的修理費?或是各賠各的?』
警方於處理車禍、保險公司於理賠、事故鑑定委員會於鑑定、法院於審理時,沒有考慮誰撞的,也不以對、錯之名詞代表,最主要還是以【路權】區分責任,【路權】=【用路人的權利】,了解雙方肇事責任所在後,再去理賠時將毫無怨尤。建議做法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4、不得已之訴訟(提出告訴)。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若本事故是單純案件就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
『2.對方雖受傷重但他是肇事者主因:若以初步分析表來看我方要賠償他的醫療費用嗎?&』
你弟弟沒駕駛執照厚??若有駕駛執照,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
一、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對方有其他保險(意外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再次超過2000字限制,其他於意見中補充,5天沒上來囉,將今年的第一次獻給您,小弟會持續關注,您也可繼續問,史努比會抽空上來繼續答,祝早日順利圓滿解決。
2010-01-03 17:08:49 補充:
ps:很重要,若你弟弟沒駕駛執照也可以申請強制險,事後保險公司會依你弟弟之【肇事責任】求償所負擔給對方之醫療費用(小弟幫您算好了,保險公司會求償30%而已,因弟弟的肇事責任就是這樣,此點不需再向我求證,無照確實可申請保險理賠,您向保險公司問問吧。)
『初步分析表上寫僅提供參考』
警方、保險公司、事故鑑定委員會及小弟我現在所回覆內容,當然均是【提供參考】,一切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為主。尤其是警方,為了這初步分析研判表已不知被多少不理性的『肇事主因』者臭罵過多少次了。
2010-01-03 17:09:14 補充:
『3.如果送鑑定判別出來我方無肇事,那是不是就不用賠醫療費了?』
醫療費用可由強制險理賠,您說的應該是醫療費用之外對方求償金,雙方已口頭承認7萬元達成和解,於民法第158條視為契約成立。反之,對方若反悔呢?嫌7萬太少,再向你們要求17萬呢?和解金額視雙方『認知合理』為最恰當,有人車尾被追撞,不但未向肇事者求償,還拿2千元給對方壓驚,你說,那個人是神經病嗎?未必,他只是處事非常圓融,一方面車輛未重大損壞、二方面免去纏累訴訟,得或失、見人見智。
2010-01-03 17:09:27 補充:
【最後提供您較適當和解方式】請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可供調解委員會寄發通知書,您只要簽名蓋手印即可),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車輛修復明細、分析研判表及一顆想真誠處理的心。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分析研判表是他們協調的主要依據,一看現場圖及你們敘述過程還有研判表內容,委員會幫你與對方協調雙方認知差異、進而達成共識以減少訟源。
2010-01-03 17:55:19 補充:
ps:調解委員會所書寫之和解書,委員會送法院公證,再寄交雙方當事人,視同法院簡易判決,過程均不需費用。
小弟所述百分比僅供參考,一般保險公司依本案例,肇事主要因素為70%,肇事次因為30%,所以強制險若你弟無照時需自行負擔30%。
告訴!!雙方均有肇事責任時,雙方均提告,不和解狀況下,法院判刑之罰金需考量,一個月為3萬元。
再建議,和解書內可寫上,以上(7萬元)賠償含強制險,如此,7萬可扣除替對方給付之((實支醫療費用))。
2010-01-03 18:59:16 補充:
您的問題有一點點點複雜,上面打錯,是民法第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第 736 條 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
發生之契約。
第 737 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
效力。
2010-01-03 19:03:04 補充:
第 738 條 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但有左列事項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見為偽造或變造,而和解當事人若知其為
偽造或變造,即不為和解者。
二、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而為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和解當時所不
知者。
三、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
為和解者。
目前較大問題是,幫你們調解之委員及對方現階段是否以認定((7萬))視為和解。
若無,小弟當然建議你們自費三千元,針對對方逆向之疏失及己方有利條件爭取鑑定中無肇事責任,若己方於鑑定後無責,除了醫療部份((強制險))協助對方申請外,其餘可無需理會。
2010-01-03 19:13:32 補充:
但前提必須經事故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後,知悉己方真正無任何肇事因素,否則,現階段小弟不建議提出告訴,因為同上說明,雙方均有肇事責任所在,進入訴訟程序雙方皆損,若己方無肇事責任,非但不必賠償,還可依己方損失向對方求償,((事故行車鑑定委員會相關資訊在小弟部落格內有詳細介紹。請自行瀏覽))
對方眼睛傷勢可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再另行請教醫師,以了解其損傷程度,知悉合理理賠。切記,勿逞一時之氣、暫勿撕破臉,一切以合理賠償、雙方態度和緩、圓滿順利和解為前提。
2010-01-03 19:19:12 補充:
抱歉,有事外出,返回後繼續聊,哈哈。
可否請您抽空閱覽小弟數篇拙作,以供參考。此點在於希望您了解雙方肇事因素後之賠償百分比。針對((補充的3點:1.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子費用與醫療費用對吧?且我不用賠償他車子的損失吧?))
2010-01-03 20:38:25 補充:
你弟弟的醫療可請對方申請強制險理賠,這部分你了解嗎??強制險無分過失責任,有受傷即可交叉申請理賠喔,如果你弟弟是學生又有投保意外險,可領三次醫療費用,只要多印診斷證明書及多份醫療收據即可。
有問題時你再補問吧。
2010-01-03 21:02:50 補充:
若你問的是鑑定,需於六個月內提出。
> < 還沒去偶ㄉ部落格看厚
2010-01-03 21:34:06 補充:
申請鑑定後,鑑定委員會將函文交通隊,將當初所製作所有車禍案件卷宗調閱,開會時雙方盡量到場,如此可再次陳述發生經過情形,或補充意見、疑問,開會後兩個月內會有鑑定報告書寄發雙方。
2010-01-03 21:45:42 補充:
嗯,這個嘛,可以試探性問對方,我們來申請鑑定,一人出1500元好不好!!!哈哈,忽然看到你這問題,我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說,因為申請鑑定就是對初步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告知對方,對方即知道你想翻30%的盤,但,不告知時,委員會終點會寄發通知單,又不可能告訴你跟對方說,若鑑定結果我仍有肇事次因,將心甘情願賠7萬,所以,無正確解答。
該網站有((案件查詢)),若申請鑑定後心急可每天進入查詢,也有((問題咨詢))可進入看看,還有鑑定程序,第一次總是會比較緊張,可參考並研究出席時該怎麼做。
2010-01-03 21:47:22 補充:
第三行倒數第6、7個字
終點
打錯
正確為 終究
2010-01-03 22:05:50 補充:
所以希望你取得對方診斷證明書啊,如果自己不方便,申請強制險時需準備文件中,其中一項為《調閱病歷同意書》,跟保險員商量一下囉,或問問保險員對方眼睛狀況到底如何啊。
2010-01-03 22:23:55 補充:
若眼睛狀況真受損嚴重,7萬不需你們當事人出,強制險中眼睛殘廢等級可請領不少費用。從第二級125萬、第三等級:新臺幣一百零五萬元、第四等級:新臺幣九十二萬元、第五等級:新臺幣八十萬元、第六等級:新臺幣六十八萬元、第七等級:新臺幣五十五萬元、第八等級:新臺幣四十五萬元、第九等級:新臺幣三十五萬元、第十等級:新臺幣二十八萬元。以此類推,視對方損傷程度。此部分保險公司會斟酌
2010-01-03 22:25:18 補充:
^__^

先晚安囉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0-01-06T13:40
其實我本人比較不喜歡調解委員會,之前我媽車禍也是,老是說車禍是雙方有責任,用責任分配比例,對於雙方都有過失當然是很好處理,但是要是其中一方都沒有過失呢?
依造刑法第 12 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車禍現場圖應該是證明你無故意更無過失的最佳佐證。
你更可以主張信賴原則,還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我記得刑事法庭判決有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所以去告看看囉。

gucci手錶後面的表蓋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1-03T00:00
如題gucci手錶後面錶蓋掉了,請問是去一般鐘錶店就可以買到還是送回原廠有沒有適合的表蓋?

高雄買代步中古機車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0-01-03T00:00
最近想買二手機車 預算大約1W~1W2左右
但是本身不太懂機車
上網看 也沒有滿意的車行
希望有人可以告知一下
高雄哪裡有比較好的二手機車行< ...

周杰倫有代言什麼商品20點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0-01-03T00:00
周杰倫有代言什麼商品
可以跟我講嗎
報告要用

王心凌所有的歌曲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1-03T00:00
請問王心凌從第1張唱片到現在的專輯和歌曲有甚麼??和王心凌哪些特別好聽的歌??

CASIO手錶門市哪裡有(台中縣大台中地區急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0-01-03T00:00
我要盡量在台中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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