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車禍8天了當時情形到了醫院女友左手中指十指骨頭斷裂右手右腳一堆差傷看了很心疼對方72年次很緊張沒報警就拔我女友再來醫院事後我們才決定報警作筆錄警察到案場因為車動過警察請當事人我女友跟對方敘述如何發生當下!!對方家長還打給謀謀警員想拿給在話現場圖的警員聽警員不理會(對方家長做這個動作動機何在??讓我很生氣)畫好圖簽完名(對方家長說我們有保保險之類的還說雙方都有錯)我女友跟對方都是綠燈行走我女友直行對方要左轉警員請對方家長知識查路權..(警察都有點覺得他煩)10月31日撞的對方有保機車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11月15日要開調解委員會請問:1:一定要等1個月才能得到警方的初步判斷誰對誰錯嗎?打電話過去警局他們都說還不知道??自己知道誰對誰錯還需要等嗎?2:最近台北常常下雨我女朋友又東包西包的坐計程車去看病只要有跟司機要收據就可以跟對方保險請款??3:土城區最近的骨科有哪間比較好??4:15日調解該準備什麼資料??要求償這段時間喪失的勞工能力?要跟醫生要可是醫生說等全部都好了在開證明??修車??估價了保險公司叫我們先修他到時候在去看??5:那因為要等保險公司撥款下來可能要很久那這段期間要的繳學費跟生活要用到的可以先跟對方要求??
路權左轉車應禮讓直行車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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