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錶退換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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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一家鐘錶行買了一支7000多元的手錶~~想說送給爸爸當生
日禮物~~可是我爸看了覺得不喜歡~~請問大家我可以拿去換或者是
退錢嗎?
手錶也適用7日之內可更換的條文吧~~
唉~~真煩惱~~因為當初是在店裡選好久才決定的~~現在要去換又得
再重新挑選一遍
還擔心老闆會不會給我們換或是退錢?請問有人有相似的經驗嗎?
還有要換是不是不能換比原來價錢低的阿~~因為通常好像不太能退
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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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08-03-10
根據民法第359條規定,若商品《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責任的話,消費者可以請求解除契約(退貨還款)或請求減少價金;若依民法第364條規定,消費者尚可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即更換新品)。
也就是說 自己到店裡購買商品,已經當場由獲得足夠的商品資訊,並有時間加以自行選擇,既不是「郵購買賣」也不是「訪問買賣」,所以對方沒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的7日猶豫期間,不得依消費者保護法辦理退貨(解除買賣契約),買太貴或事後不喜歡等等 ,均不構成解除買賣契約的理由 ,所以店家可以拒絕。
不過如果基於服務的心態,另外同意更換其他商品,或同意退差價,本於私法自治的原理,那就另當別論。
結論:你無權要求退貨或更換。
不過開門做生意,就是要以和為貴。搞不好你遇到一個好老闆也說不定。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rte/smiley_3.gif
Steve avatarSteve2008-03-10
基本上是不能退錢的!!
如果要換款的話~有些店家也會不答應!!
看是要問問店家換款還是。。。。
找出有瑕疵的地方~要求他換給你!!
這樣是比較賊了點!!
檢查鏡面~手錶錶帶~手錶框邊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