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發生車禍,對方不聞不問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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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13-1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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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車禍相關問題請教~
小弟父親(今年快60歲了)102年10月16日於晚間騎機車直行時,突遇對象一台機車違規雙黃線迴轉,小弟父親怕閃避不及,直接連人帶車摔倒滑行至對象車,對方人車均平安無事,小弟父親全身多處挫傷且左腳膝蓋以下粉碎性骨折,當下立即被救護車送至醫院,左腳當晚立即手術裝人工骨釘及膝蓋(當晚手術前立即付了11萬多的手術費,均為自費),對方筆錄再現場與警方作完後,有至醫院探視小弟父親,在醫院期間還有來一次後,均未在來探視,小弟中間一直與對方聯繫,對方始終不認為自已有肇事責任,還怪我父親未注意前方來車,自行摔倒,不願意辦強制險初險,等到警方鑒定報告出來,確定他是雙黃線違規迴轉後,才肯正視這問題,這中間我父親已出院回家休養,他依然不聞不問,對方強制險是我方自行強制申請才理賠(醫藥費出院時13萬多,對方強制險只賠二萬多,我們多申請了看護費一個月36,000,所以總共對方強制險支付6萬多。
後續對方要和我們談和解,我們條件是在不談責任情況下,我們希望對方賠償醫藥費扣除強制險2萬後的差價(約10萬),我父親需專人照料,我母親向公司請假半年,我方希望對方賠償我母親這半年薪水2.5萬*6約15萬,我父親這半年精神賠償約6萬,還有車損修理費6千,但對方開出和解條件與我方差距太多(對方只願醫藥費賠差價的一半約5萬,在包3.6萬紅包精神賠償),所以目前我們朝向走調解委員會。
請教問題:(1)我方所提出的和解條件會太嚴苛嗎?醫生也確定跟我父親說一年的復健後腳的情況還不明確,且有長短腳的疑慮,且一年後如恢復情況許可下,還可能需將人工骨釘取出,到時勢必又需忍受一次開刀的痛苦,又要經歷一次復健的歷程,所以我們和解才以不談責任肇事的前提下,請對方全權負責。
(2)如已送調解委員會,我方將會列出這段時間,所有跟車禍相關的開銷,且會考慮至一年後父親骨釘取出後,一切的賠償都列入考慮,我方在合理的情況下有那裡需要注意嗎?
(3)如調解後仍然無共識,甚至日後到法院,對方都以一句沒錢應付,我方有什麼方法可獲得保障嗎?法院會有什麼強制執行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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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3-12-11T21:58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小弟有車禍相關問題請教~
小弟父親(今年快60歲了)102年10月16日於晚間騎機車直行時,突遇對象一台機車違規雙黃線迴轉,小弟父親怕閃避不及,直接連人帶車摔倒滑行至對象車,對方人車均平安無事, 依你所述,對方因迴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建議你事故滿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小弟父親全身多處挫傷且左腳膝蓋以下粉碎性骨折,當下立即被救護車送至醫院,左腳當晚立即手術裝人工骨釘及膝蓋(當晚手術前立即付了11萬多的手術費,均為自費),對方筆錄再現場與警方作完後,有至醫院探視小弟父親,在醫院期間還有來一次後,均未在來探視,小弟中間一直與對方聯繫,對方始終不認為自已有肇事責任,還怪我父親未注意前方來車,自行摔倒,不願意辦強制險初險,等到警方鑒定報告出來,確定他是雙黃線違規迴轉後,才肯正視這問題,這中間我父親已出院回家休養,他依然不聞不問,對方強制險是我方自行強制申請才理賠(醫藥費出院時13萬多,對方強制險只賠二萬多,我們多申請了看護費一個月36,000,所以總共對方強制險支付6萬多。
強制險賠不足的醫療費用,後續可向對方求償。
後續對方要和我們談和解,我們條件是在不談責任情況下,我們希望對方賠償醫藥費扣除強制險2萬後的差價(約10萬),我父親需專人照料,我母親向公司請假半年,我方希望對方賠償我母親這半年薪水2.5萬*6約15萬, 請問診斷書上醫師有註明出院後需專人看護多久嗎?若有,我方可用近親看護一個月36,000元計算。但若診斷書尚未註明出院後需專人看護多久,就不可向對方求償此項目。 我父親這半年精神賠償約6萬, 可以再提高。 還有車損修理費6千,但對方開出和解條件與我方差距太多(對方只願醫藥費賠差價的一半約5萬,在包3.6萬紅包精神賠償),所以目前我們朝向走調解委員會。
若是雙方在調解時最後始終無罰達成共識,我方務必在103年4月15日前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請教問題:(1)我方所提出的和解條件會太嚴苛嗎? 可寫信給我。 醫生也確定跟我父親說一年的復健後腳的情況還不明確,且有長短腳的疑慮,且一年後如恢復情況許可下,還可能需將人工骨釘取出,到時勢必又需忍受一次開刀的痛苦,又要經歷一次復健的歷程,所以我們和解才以不談責任肇事的前提下,請對方全權負責。 我方可多向對方求償後續醫療費用,此費用可先自行預估。另外,若是我方有肇事因素,分攤肇事責任是務必的,即使往後走向訴訟,法官判賠也是會依肇事責任比例分攤。
(2)如已送調解委員會,我方將會列出這段時間,所有跟車禍相關的開銷,且會考慮至一年後父親骨釘取出後,一切的賠償都列入考慮,我方在合理的情況下有那裡需要注意嗎?
依民法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也就是說,我方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 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月。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4、 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1-5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
(3)如調解後仍然無共識,甚至日後到法院,對方都以一句沒錢應付,我方有什麼方法可獲得保障嗎?法院會有什麼強制執行的方法嗎? 可向對方執行假扣押。 祝父親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3-12-12T18:11
若有相關車禍理賠問題,
歡迎到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發問(或來電),
將會盡速為你回覆說明。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3-12-10T09:37
1.對方一台機車違規雙黃線迴轉.是肇事主因.要負全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7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雙黃線就是分向限制線.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6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2.你們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尚待釐清.(看車禍分析研判表就知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3.你父親怕閃避不及.直接連人帶車摔倒滑行至對象車道.若你父親自行摔倒滑行.若跟對方雙黃線違規迴轉有相當因果關係.對方就有肇責.(強有力舉証)你們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若對車禍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
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
回答1.若有長短腳的疑慮.可申請強制險殘廢給付.
回答2.若有和解不包括強制險再內對你們較有利.可繼續門診復健治療.
回答3.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和解不成.要在事發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在面臨刑事責任的狀況下.這樣對方或許會較為積極的處理.若過失傷害罪地檢署起訴.你們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
4.如果你能獲勝訴之判決.那對方就要賠償法官所判之金額.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法院之判決書可為執行之名義.如果對方不處理時.你可以持判決書.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法拍對方之財產(動產.不動產).或查扣對方之銀行存款與薪資抵償的.
如果不知道對方有何財產與標的可供法院執行時.你可以持債權證明(判決書).向國稅局申請對方之財產清單與所得證明.從財產清單中.就能知悉對方財產之明細.從所得證明中.就能清楚對方的銀行存款與工作場所了.
如果對方沒有任何財產與銀行存款.且沒有工作.那法院在查無債務人之標的可供執行.沒有效益的情況下.法院會停止強制執行.然後發一張債權憑證給你.等你日後發現對方有財產或工作時.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順利獲償.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想找之前看過的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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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aliyah
at 2013-12-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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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高手幫幫我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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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a
at 2013-12-06T00:00
對方騎在我前面沒打方向燈突然左轉我煞車不及造成擦撞請問這樣誰的責任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