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弟弟開車時速約70-80(超速)撞到一位騎腳踏車違規雙白線過馬路的阿伯,阿伯送醫院後住在加護病房,家屬的兒子打電話要來要錢(甚至說借錢)伯伯還在醫院躺著,可是他兒子(繼父)開口要440萬,叫我們先用提款卡領八萬給他,基於道義責任我們不知道怎麼跟他溝通~因為其實伯伯違規較多(路權在我們這邊),我們有超速的問題,但是也是有緊急煞車跟叫救護車,我就直接到警察局問對方一職跟我要錢,我該怎麼處理,因為他要我們處理的是他公司需要資金的問題,不是伯伯醫療問題,而且伯伯有保險可以賠,警察建議我們先申請鑑定,不用理會他兒子,請問這樣會有民事責任問題嗎?ps我們還是有去看伯伯,只是不想跟他兒子談
自行車與汽車相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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