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汽機車共行的道路上發生機車擦撞事故,我是直行的,對方是左轉,是在T字路口我們都在主幹道上也是通方向,當時是閃黃燈,當天對方一打方向燈就左轉也就是未再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燈,我在他左後方大概3、4公尺處,他忽然打方向燈我已在他1、2公尺處,我那時時速大約40~50,他時速20~30於是我就即時煞車、按喇叭,但還是來不及,我去申請了初步研判表,我方肇事原因:(未依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處44-1-5、設211)、對方肇事原因:(轉向疏忽)、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是我對的多還是?雙方醫療費用的部份也都是交給強制險處理,我可以向對方要求雙方機車維修的修理費用,雙方各付一半嗎?對方提出他們去看中醫的費用,需要我幫忙出!我也幫他們付修理機車的費用了!但是我自己的機車也沒錢可以修,而且我手腳也有挫傷,也還沒去看中醫、現在這樣我該怎麼做才好?...Showmore
研判表怎麼看誰錯的多或少??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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