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直行車,在行駛時前方行駛一台機車,雙方都騎在機車道上,前方機車突然左轉,欲行駛至左斜方的巷子(對方在左轉時才打方向燈),我方行駛在後面有減速,看見前方機車突然衝出左轉時,緊急煞車來不及以至於撞上(撞到的位置約機車後方的方向燈),雙方都有受傷,他方骨折。對方是突然的左轉,分析書上卻寫我方為保持前後距離,他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以和解2次,將和解第3次。且對方提出的賠償金不太合理 求解~~~該怎麼辦有哪位大大能盡快幫我解答感恩~~~
直行車撞到左轉車(機車)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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