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與人發生車禍,想請教大家有哪些自保方法與注意事項,車禍經過如下:那天我綠燈直行(速限50,我也沒超過),對方先紅燈右轉逆向一小段路,然後從左測右轉快速插進我的車道,重點是對方沒打方向燈還跨越雙黃線!!當時我為了閃避一台從我右邊巷子衝出的轎車,然後對方又突然插進我的車道,所以我的車頭與對方的車尾距離不到一台車的距離,當時下過雨地面濕滑,導致我緊急煞車打滑撞到對方的車尾。有報警也有叫救護車,因為雙方身上都有傷,對方只有身體與臉部擦傷,我是膝蓋手肘擦傷,然後大腿嚴重瘀青,還有門牙斷掉。對方的筆錄與我一致,車禍現場所有人也都異口同聲說對方的錯(全都不認識),車禍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個禮拜,對方連一通慰問的電話都沒打,目前等調解的通知書。1.對方紅燈右轉、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未打方向燈,如果想提告,要依什 麼罪名告對方?2.當時對方有移動機車(將機車架好),這樣算不算破壞現場?3.警方有調到監視器,我也有申請事故分析4.除了機車維修費、醫療費(包含門牙要製作假牙的費用)、我還能要求對方 哪些賠償? 例如:休假期間的工作損失?5.求償需要那些證明?以上請問我還有遺漏那些,請大家幫我想想,謝謝!
發生車禍,該如何自保?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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