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煩請熟知法律的大大替小妹我解答!
事情是這樣
我的父母是在婚後也就是民國76年購買房子~現在兩人感情不好~我爸成天說要把房子賣掉~一毛錢都不給我媽~叫我媽滾出去~請問~我媽可以主張這房子是共有財產嗎?還是說要怎麼做我媽才能分到錢?謝謝各位大大~~~
Update:
芝柏錶 ~那我大概懂了!謝謝你詳細的解說
Update 2:
如果你父母親離婚,或你母親依民法第1010條之規定,向法院請求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的話,你父親所賣屋之價金,你母親就可以主張分得一半之權利了。
這段我有點不懂~是不是在他們還有婚姻關西的時候就可依民法第1010條之規定申請分別財產制~那這樣我媽還是沒錢阿?
Update 3:
我懂了!謝謝你
事情是這樣
我的父母是在婚後也就是民國76年購買房子~現在兩人感情不好~我爸成天說要把房子賣掉~一毛錢都不給我媽~叫我媽滾出去~請問~我媽可以主張這房子是共有財產嗎?還是說要怎麼做我媽才能分到錢?謝謝各位大大~~~
Update:
芝柏錶 ~那我大概懂了!謝謝你詳細的解說
Update 2:
如果你父母親離婚,或你母親依民法第1010條之規定,向法院請求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的話,你父親所賣屋之價金,你母親就可以主張分得一半之權利了。
這段我有點不懂~是不是在他們還有婚姻關西的時候就可依民法第1010條之規定申請分別財產制~那這樣我媽還是沒錢阿?
Update 3:
我懂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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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20:35:35 補充:
如果在你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你媽向法院提出改用分別財產制之請求,經法官准許時,那你父母之法定財產制就會消滅,法定財產制消滅以後,你母親就有權利主張,依民法第1030條之規定,要求你父親之剩餘財產,分一半給你母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