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9撞到一位婦人我是後車她是前車我在她左後方我撞到對方的左腳因為我要右轉她要直行我們雙方車子沒倒地她沒有任何外傷小腿部分好像有些神經上的傷痛昨天去了調解委員會看到對方走路好好的放心很多對方要求工作賠償及精神賠償共53500元若是沒給她這賠償費她告我過失傷害調解委員會她也沒拿出她薪資證明這樣我該拿出來嗎?她說她看診要花上半天的時間6點起床7點出門排隊9點開始看診回到家12點她做的工作是加工她是加工師父所以半天為500元她估計45天所以是22500精神賠償為20000另外11000我忘了是什麼賠償不管她的工作我也不管她跟我要求賠償多少我若是沒給她賠償費我會怎麼樣?...Showmore
沒有提出薪資證明我該給她賠償費嗎而我沒給她賠償費我會怎麼樣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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