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被機車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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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開車,時速60公里。我要右轉,我有打方向燈。後方有台機車有超速,我轉過去時機車就撞上我後方。那個人送醫院,臉部縫了幾針,右小腿有開刀。我人沒事。請問這樣我需要賠機車醫藥費跟機車的錢嗎?警察是說這可以提出過失罪之類的那我的車可以叫對方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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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a avatarIsla2015-01-18
1.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對方超速.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
Lily avatarLily2015-01-17
相同車道你有機會沒責任不同車道你可能主因對方穿梭車陣的這種最難舉例(行錄器,很多人都只裝前面而已)強制險陪醫療費用,不賠車(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
Yedda avatarYedda2015-01-20
您是轉向...是肇事主因對方直行超速...是肇事次因是您要承擔較多的賠償責任對方又有受傷下....您沒全賠也難要對方賠車損?難阿強制險只賠有效的醫療費用,車沒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