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人發生車禍對方為汽車,我方為125機車車禍地點為十字路口,雙方都是直行車(所以判定號誌為重點),家人為北向南行駛、對方東向西行駛。到警局看過對方車子,他是右前方(坐在駕駛座內的方向)大燈及保險桿受損,大牌部分也有外翻,其餘無傷。我方則是機車側邊車殼破損、大燈掉落,其他部分目測沒有變形斷裂。因為監視器無法看到經過(還等在等看有沒有其他消息),目前也沒有找到目擊者,光這樣是否能粗略判定哪方肇事責任大呢?我個人認為是家人煞車痕常因有及早煞車準備,且撞擊點為車頭前方,應是對方正面撞擊機車,推斷是否合理?目前家人開顱手術完成住入加護病房觀察,我們可以申請些什麼或做些什麼事情來保護自己嗎?補充資料:我方煞車14公尺對方煞車7公尺對方稱他過到一半變黃燈,無闖紅燈------------------------------------------請有看到此則主題的朋友,也幫我的家人多祈福。
汽車與機車車禍相關責任請教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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