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上個月底發生車禍,因為前方機車未打方向燈左轉至對面車道(那個路段剛好是雙黃線)我因為想從左側超車過去(我也是機車),結果對方整個切過來我撞到他的車頭左側然後我整個人飛出去之對向車道手腳腰部都有擦傷牛仔褲外套均磨破對方輕傷持有駕照請問假如法院理賠責任因歸屬誰因為原本打算跟他和解,個人負責個人的機車修理費用但是昨天對方打電話來說他修理10000塊希望我可以幫她出一點昨天我就請機車行估我自己的修理費用,結果要修理14000多今天我打給他,跟他說我要修理14000多,我也不想跟他要求負擔我的,所以跟他說我雖然修理比你多,但是我也不會要求你幫我出,後來對方則要求我包2000紅包給他,要壓驚(當時覺得他口氣很硬,讓我很不滿);但是我自己手腕腕骨挫傷(到現在還不能搬稍微有重量的物品)還請假3天..............請問我該怎樣做對我比較好...(自己手頭也不是有多寬裕)
機車車禍理賠責任歸屬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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