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正面對撞貨車雙方都有錯誰賠誰? - 手錶
By Ingrid
at 2009-08-21T00:00
at 2009-08-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巷口 ﹣﹣﹣﹣﹣﹣﹣﹣﹣﹣﹣﹣﹣﹣<白線>﹣﹣﹣﹣﹣﹣
<<<<<<<<<<對方的貨車↘<<<<<<正常行駛方向
===<雙黃線>== <無雙黃線> ===<雙黃線>===
正常行駛方向>>>>>>>>>>>↖我方機車>>>>>>>>>>>>
﹣﹣﹣﹣﹣﹣﹣﹣﹣﹣﹣﹣﹣﹣﹣﹣﹣﹣﹣﹣ ﹣﹣﹣巷口 ﹣
雙方都逆向正面對撞的話
誰要賠誰?
像對方說的等責任歸屬出來以後看是幾比幾
他賠我機車我賠他貨車
可是怎麼算都不對阿QQ
就算他錯六成賠我的錢也沒我賠的多
我老闆是說頂多各自賠各自的
小弟撞上當時就被送往醫院檢查因為撞到胸口呼吸困難
外加右手擦傷右大小腿擦傷腫很大
左小腿擦傷後背疼痛
請問真的如他們所說的嗎?
修貨車的費用或者是修機車的費用我都沒辦法支付
因為小弟我只是小小的便當外送員(騎公司車)
一天也才賺兩三百塊一個月也才七八千塊
修機車最少要一兩萬等於我一兩個月的薪水
請教各位大大該如何處理?
還有我看很多汽機對撞的知識說
過失傷害附加民事可是通常都是對方是錯的才告的動
如果要告他過失傷害附加民事告的動嗎?
告的動可以要求那些費用呢?
還有告完以後我還要賠他修車費嗎?
請勿用轉貼文
還有法律民事刑事交通法歸條文可否說清楚
因為很多人說了可是到底是真是假無從查證
還有就是做筆錄時
警員問我機車載重多少
我答7~9個便當
警說算10公斤
警員問他貨車載重多少
他答冷氣一台
警問大概多重
他答30~40
警寫20
警問我時速多少
我答30~40 40~50吧(誰出車禍前會去注意)
警寫40~50
我從巷口看我右邊正常車到沒車才開始摧油門
離開巷口也才70公尺左右有辦法摧到50?
公司車老舊摧起來沒啥力老實說我很懷疑
以上筆錄問話是否有對我不利呢?
還有一點就是他跟警員說他是要迴轉才撞到我的
問題是他的角度怎麼看都不可能是迴轉的角度
會因為他的說詞而影響初步車禍事故分析表嗎?
Update:
PP不懂你的意思
有看沒有懂
Update 2:
林老師您好~~我是受傷~~但是受傷不重
主要擦傷跟內傷
剛有打電話他說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出來了
不過要明天才滿七天所以明天才能去領
Update 3:
林老師您好
您所說的是指中西醫都要看嗎?
我只有第一次送醫院有去看
後來都在中醫診所看
(因為西醫不認定有內傷這回事可是我呼吸胸口跟後背都會痛阿QQ)
而且過了六天了胸口一樣痛~~西醫說是因為劇烈撞擊所以肌肉受傷
這兩天左腳膝蓋走路會痛跟某些姿勢會痛這樣我要回西醫醫院看嗎?
因為當初只有說右腳大小腿紅腫跟左腳膝蓋擦傷
我是有跟中醫說左腳會痛可是他說西醫頂多看骨頭有沒有怎樣
所以不用回去看
那我需要兩邊就診嗎??
還有看越多次也是要花錢~~而且保險是實報實消
我方機車強險應該沒有賠我吧~~
因為沒有保駕駛人傷害險只有保最一般的強險
Update 4:
還有一點就是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
因為對方只有出車禍當天有打一通電話關心一下~~
後來都沒打電話給我
Update 5:
離開巷口也才70公尺左右有辦法摧到50?
更正~~我事後回去看~~不到20公尺
Update 6:
一您好~~
感覺好像您沒看我到底在問什麼我跟他雙方違規
Update 7:
昨天有去申請事故圖跟照片跟對方保障聯絡
對方看完說雙方都違規的話沒有所謂的路權問題
所以應該是5:5
對方修車費兩萬左右
前檔風玻璃裂掉前版有點凹下去他說前版整片換新的就1萬6左右
加上保險桿應該在兩萬左右
我方修車費六千左右
今天去看中醫醫生說左腳膝蓋軔帶受傷
我個人意外保障過期所以不能理陪QQ
以目前來看2萬+6千+到目前醫藥費2千
以5:5下去算28000/2=14000
我還要陪他6000......自己的修車費還要自己出還有醫藥費...
以上算法是否有錯誤
保險公司是說修車費各自賠各自的
保險公司在陪我醫藥費實支實付
Update 8:
因為發生車禍的地點在正中間的雙黃線而且雙方都逆向
所以保險公司說沒有所謂的路權問題
Update 9:
一您好
基本上如果我爬文爬那麼多沒看錯的話
只要有肇事責任<業務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那為什麼還會敗訴?
因為<雙方>違規
所以他有一定的肇事責任
除非他沒違規
在麻煩補充一下敗訴原因
感謝了
Update 10:
林老師您好
關於您說的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
問題來了加害者一點都不積極連保險公司也是
事故現場圖還是我自己去申請給對方保險公司
打電話約地點說好十分鐘到等了半個小時.......
Update 11:
好像是白牌吧~~不過他當時去修冷氣
還有我們是雙方違規
Update 12:
林老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您所說的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我現在去看中醫診所作計程車有算嗎?
還是還要考量到是否行動自如
也就是可自行騎車去看
可是騎車去看不能提出交通費阿~~
您說的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Update 13:
一您好
保險公司是說對方剛去客戶那出來就撞到我了
所以應該業務過失傷害是成立的
<<<<<<<<<<對方的貨車↘<<<<<<正常行駛方向
===<雙黃線>== <無雙黃線> ===<雙黃線>===
正常行駛方向>>>>>>>>>>>↖我方機車>>>>>>>>>>>>
﹣﹣﹣﹣﹣﹣﹣﹣﹣﹣﹣﹣﹣﹣﹣﹣﹣﹣﹣﹣ ﹣﹣﹣巷口 ﹣
雙方都逆向正面對撞的話
誰要賠誰?
像對方說的等責任歸屬出來以後看是幾比幾
他賠我機車我賠他貨車
可是怎麼算都不對阿QQ
就算他錯六成賠我的錢也沒我賠的多
我老闆是說頂多各自賠各自的
小弟撞上當時就被送往醫院檢查因為撞到胸口呼吸困難
外加右手擦傷右大小腿擦傷腫很大
左小腿擦傷後背疼痛
請問真的如他們所說的嗎?
修貨車的費用或者是修機車的費用我都沒辦法支付
因為小弟我只是小小的便當外送員(騎公司車)
一天也才賺兩三百塊一個月也才七八千塊
修機車最少要一兩萬等於我一兩個月的薪水
請教各位大大該如何處理?
還有我看很多汽機對撞的知識說
過失傷害附加民事可是通常都是對方是錯的才告的動
如果要告他過失傷害附加民事告的動嗎?
告的動可以要求那些費用呢?
還有告完以後我還要賠他修車費嗎?
請勿用轉貼文
還有法律民事刑事交通法歸條文可否說清楚
因為很多人說了可是到底是真是假無從查證
還有就是做筆錄時
警員問我機車載重多少
我答7~9個便當
警說算10公斤
警員問他貨車載重多少
他答冷氣一台
警問大概多重
他答30~40
警寫20
警問我時速多少
我答30~40 40~50吧(誰出車禍前會去注意)
警寫40~50
我從巷口看我右邊正常車到沒車才開始摧油門
離開巷口也才70公尺左右有辦法摧到50?
公司車老舊摧起來沒啥力老實說我很懷疑
以上筆錄問話是否有對我不利呢?
還有一點就是他跟警員說他是要迴轉才撞到我的
問題是他的角度怎麼看都不可能是迴轉的角度
會因為他的說詞而影響初步車禍事故分析表嗎?
Update:
PP不懂你的意思
有看沒有懂
Update 2:
林老師您好~~我是受傷~~但是受傷不重
主要擦傷跟內傷
剛有打電話他說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出來了
不過要明天才滿七天所以明天才能去領
Update 3:
林老師您好
您所說的是指中西醫都要看嗎?
我只有第一次送醫院有去看
後來都在中醫診所看
(因為西醫不認定有內傷這回事可是我呼吸胸口跟後背都會痛阿QQ)
而且過了六天了胸口一樣痛~~西醫說是因為劇烈撞擊所以肌肉受傷
這兩天左腳膝蓋走路會痛跟某些姿勢會痛這樣我要回西醫醫院看嗎?
因為當初只有說右腳大小腿紅腫跟左腳膝蓋擦傷
我是有跟中醫說左腳會痛可是他說西醫頂多看骨頭有沒有怎樣
所以不用回去看
那我需要兩邊就診嗎??
還有看越多次也是要花錢~~而且保險是實報實消
我方機車強險應該沒有賠我吧~~
因為沒有保駕駛人傷害險只有保最一般的強險
Update 4:
還有一點就是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
因為對方只有出車禍當天有打一通電話關心一下~~
後來都沒打電話給我
Update 5:
離開巷口也才70公尺左右有辦法摧到50?
更正~~我事後回去看~~不到20公尺
Update 6:
一您好~~
感覺好像您沒看我到底在問什麼我跟他雙方違規
Update 7:
昨天有去申請事故圖跟照片跟對方保障聯絡
對方看完說雙方都違規的話沒有所謂的路權問題
所以應該是5:5
對方修車費兩萬左右
前檔風玻璃裂掉前版有點凹下去他說前版整片換新的就1萬6左右
加上保險桿應該在兩萬左右
我方修車費六千左右
今天去看中醫醫生說左腳膝蓋軔帶受傷
我個人意外保障過期所以不能理陪QQ
以目前來看2萬+6千+到目前醫藥費2千
以5:5下去算28000/2=14000
我還要陪他6000......自己的修車費還要自己出還有醫藥費...
以上算法是否有錯誤
保險公司是說修車費各自賠各自的
保險公司在陪我醫藥費實支實付
Update 8:
因為發生車禍的地點在正中間的雙黃線而且雙方都逆向
所以保險公司說沒有所謂的路權問題
Update 9:
一您好
基本上如果我爬文爬那麼多沒看錯的話
只要有肇事責任<業務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那為什麼還會敗訴?
因為<雙方>違規
所以他有一定的肇事責任
除非他沒違規
在麻煩補充一下敗訴原因
感謝了
Update 10:
林老師您好
關於您說的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
問題來了加害者一點都不積極連保險公司也是
事故現場圖還是我自己去申請給對方保險公司
打電話約地點說好十分鐘到等了半個小時.......
Update 11:
好像是白牌吧~~不過他當時去修冷氣
還有我們是雙方違規
Update 12:
林老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您所說的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我現在去看中醫診所作計程車有算嗎?
還是還要考量到是否行動自如
也就是可自行騎車去看
可是騎車去看不能提出交通費阿~~
您說的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Update 13:
一您好
保險公司是說對方剛去客戶那出來就撞到我了
所以應該業務過失傷害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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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09-08-23T06:06
at 2009-08-23T06:06
你錯了只要你有受傷所列的絕對高於他的修車費!
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
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
不過由於研判表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
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
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 以後有修正。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才希望我方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如對方有肇事責任那我方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我方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不過對方如果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
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
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
2009-08-26 16:04:18 補充:
先好好療傷,待傷勢穩定後再談也不遲,因為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所以我方就先好好療傷吧,看受傷的部份是否有惡化或者哪邊有隱藏的疼痛是這個事故造成的,而沒有跟醫師告知的,都是應該去注意,也請傷者這段期間不要忘記,要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去看診:
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
二來這方面的[健保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
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保險的理賠金額才有機會拉高,以減輕負擔。
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以及傷患這邊的訴求是什麼,而不是憑空喊價。
2009-08-27 09:48:09 補充:
那你就繼續看中醫把傷看好!
收據是向對方強制險來申請,你自己沒有個人保險嗎?因為如果有的話你的收據兩邊都可申請〈副本即可〉!
By Emily
at 2009-08-25T15:18
at 2009-08-25T15:18
基本上 只要你沒有違規 或是 對方 違規比你嚴重
出車禍 基本上 都是車大的那方 是錯的
至於誰賠錢 就看你們雙方調解是怎樣摟
要麻 自己修自己的 大家不往來{最和平的解決方法}
如果是 要幫對方修的話 建議找 認識的車廠
比較不會 多花錢
2009-08-27 14:19:19 補充:
你限在地問題是 卡在賠款嗎??
是的話 可能 你跟他 私下和解會比較好歐
至於 車 就雙方各修各的
因為 你們都違規
上了法庭 法廷也不知會判誰勝訴
而且 貨車 修起來 應該是 幾萬快跑不掉喔
2009-08-28 19:34:26 補充:
您所敘述的 他的排 應該是 綠牌摟??
那 業務過失 罪名是一定成立的
小弟說 不知會判誰勝訴
是因為 可能有些法官會認定 是你違規而造成 車禍原因
因為小弟 之前看過新聞 說 腳踏車違規 造成車禍
判腳踏車敗訴
所以小弟 不太能 咬定說 誰勝誰敗
2009-08-29 20:30:25 補充:
所以 他算是上班時間摟??
業務過失 罪名是會成立的
By Olivia
at 2009-08-21T02:03
at 2009-08-21T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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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到最近暑假開始才又有連絡上
我有跟他姐姐說過我喜歡他弟弟
不過我們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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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21T00:00
at 2009-08-21T00:00
因為他很容易害羞又不愛講話
(今年小高一)
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喜歡什麼.
我想要送他一個實用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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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21T00:00
at 2009-08-21T00:00
但是台灣好像除了書之外 沒有什麼周邊商品
不知到哪裡有再賣周邊商品 [我不要國外的網購因為我看不懂英文]
如果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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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21T00:00
at 2009-08-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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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21T00:00
at 2009-08-21T00:00
我知道是O.D.M品牌的~
我也知道有分男款女款~
我想要知道每個人的錶款式什麼顏色
有分透明的~跟果凍的
阿香的是黑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