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ㄉ朋友在雅潭路上被一輛至左邊來要閃汽車ㄉ機車撞到<對方未滿18歲且雙方為騎在機車道上>~~後由救護車載到醫院<對方沒有受傷>~~我ㄉ朋友手部.腳部背部臉部都有明顯ㄉ傷痕~但因為對方未滿18歲家長又沒有來醫院就先由警察帶她回警局並經過對分同意後自行遷車回台中<當時在潭子>牽車回台中後打電話說要牽車估價對方家長同意之後遷往機車場經過估價後因為龍頭有點歪掉在加上機車上有多處擦傷前後加起來修理費超過一萬八千元打給對方說明估價ㄉ金額後對方竟然怪說我們都沒告知她們就自行牽車最後說明因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一半的錢所以他希望兩萬塊和解~~~ps對方是單親家庭且路口沒有監視器1.如果要求索賠醫藥費<每天都要去醫院上藥...>修理機車ㄉ錢.還有衣服褲子智慧型手機所壞的錢因該是合理ㄉ吧!!2.我也可以要朋友這邊ㄉ保險公司理賠嗎?3.如要和解ㄉ話需要有什麼文件?4.因為沒有監視器所以很難釐清肇事原因那麼是不是我就沒辦法讓對方理賠我ㄉ損失ㄋ?5.如果對分真ㄉ不願意賠那我是否可告其傷害和損毀ㄋ?
機車撞機車交通事故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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