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我在今年一月時發生車禍,而對方右手骨折,而我則是腦震盪而我無外傷,是因為我穿了全身裝備,防摔衣.鞋,手套,全罩安全帽會發生車禍的原因是因為對方行駛在我的前方,而從外線在無警示情況下既左轉而我發現對方欲左轉時,已殺車和閃避不及而現在車禍初步分析是寫對方因欲左轉彎未依規定行駛轉彎而寫我肇事原因是因為到路口未減速慢行請問若這樣我提告的勝算高嗎?因為我有向警方提到:我的車重200公斤,本人80公斤..在重力加速度的情況下如果我真的是超速的話,對方車體不會只是塑膠瞉破裂而已也不會只是輕微骨折但警方對重力加速度的概念好像對我的發言不認同而在要求賠償這方面..不知道我可以要求那些賠償呢?精神賠償本人實質上算是就業中,但在玩股票為主過生活不知道在這方面的賠償我又能要求多少呢?感謝解惑
(機車)車禍賠償,對方左轉彎未依規定 - 手錶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