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車禍我要怎麼處理後續程序 - 手錶
By Dora
at 2011-07-26T00:00
at 2011-07-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昨天下午我載我姐行使中和往板橋的環河道路(快到華中橋下)
我行駛在外線車道 右前方一台休旅車似乎因為他的前方有一台駕訓班的新手駕駛車 停住 (當時是綠燈) 當時他絕得會撞上 所以沒打方向燈 就從左邊切出來
(三線車道 我在一線車道靠近二線車道)
導致我煞車不及撞上去(目測距離大概2~3公尺)
道路限速50公里 那時我時速40幾公里左右
已有報警處理 現場也沒移動車子
整台車撞到他的後面 車沒倒 不過由於作用力 我肚子整個往龍頭壓下去
事後送永和耕莘醫院醫治 筆錄做完之後 我就坐計程車回家修養
對方表示 他願意負責我的醫療費用 車子維修部分 對方表示說 不然各付各的維修費用
請問我要怎麼樣 保障我的權利 以及索取我損失的財務
(因為身體極度不舒服 所以已先向公司請兩天假期)
還有 機車前方車殼 大燈 小燈都已損壞 機車已發不動
在此詢問各位大大 一個合理的索取辦法
Update:
我想請問 路權上 是算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是拿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 這張
還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由於我昨天在醫院 沒有拿診斷書
我明天去複診 再拿診斷書 是否來得及???
還有 車子維修部分 他說各付各的 這個是否合理???(由於他是業務過失 造成他自己身上 貨物有些損壞)
當然對方也很有誠心的想要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我也希望能和平解決
怎麼做才是比較好的辦法??
我行駛在外線車道 右前方一台休旅車似乎因為他的前方有一台駕訓班的新手駕駛車 停住 (當時是綠燈) 當時他絕得會撞上 所以沒打方向燈 就從左邊切出來
(三線車道 我在一線車道靠近二線車道)
導致我煞車不及撞上去(目測距離大概2~3公尺)
道路限速50公里 那時我時速40幾公里左右
已有報警處理 現場也沒移動車子
整台車撞到他的後面 車沒倒 不過由於作用力 我肚子整個往龍頭壓下去
事後送永和耕莘醫院醫治 筆錄做完之後 我就坐計程車回家修養
對方表示 他願意負責我的醫療費用 車子維修部分 對方表示說 不然各付各的維修費用
請問我要怎麼樣 保障我的權利 以及索取我損失的財務
(因為身體極度不舒服 所以已先向公司請兩天假期)
還有 機車前方車殼 大燈 小燈都已損壞 機車已發不動
在此詢問各位大大 一個合理的索取辦法
Update:
我想請問 路權上 是算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是拿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 這張
還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由於我昨天在醫院 沒有拿診斷書
我明天去複診 再拿診斷書 是否來得及???
還有 車子維修部分 他說各付各的 這個是否合理???(由於他是業務過失 造成他自己身上 貨物有些損壞)
當然對方也很有誠心的想要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我也希望能和平解決
怎麼做才是比較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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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1-07-29T00:13
at 2011-07-29T00:13
我行駛在外線車道 右前方一台休旅車似乎因為他的前方有一台駕訓班的新手駕駛車 停住 (當時是綠燈) 當時他絕得會撞上 所以沒打方向燈 就從左邊切出來(三線車道 我在一線車道靠近二線車道)
導致我煞車不及撞上去(目測距離大概2~3公尺)
道路限速50公里 那時我時速40幾公里左右
已有報警處理 現場也沒移動車子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整台車撞到他的後面 車沒倒 不過由於作用力 我肚子整個往龍頭壓下去
事後送永和耕莘醫院醫治 筆錄做完之後 我就坐計程車回家修養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對方表示 他願意負責我的醫療費車子維修部分 對方表示說 不然各付各的維修費用 醫療費用無需對方賠償我方可直接請領強制險!
請問我要怎麼樣 保障我的權利 以及索取我損失的財務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因為身體極度不舒服 所以已先向公司請兩天假期) 建議你需持續回診治療! 還有 機車前方車殼 大燈 小燈都已損壞 機車已發不動
在此詢問各位大大 一個合理的索取辦法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
若有任何車禍或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1-07-26 14:02:27 補充:
我想請問 路權上 是算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是拿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 這張
還是要靠什麼來區分??
可於一個月後將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出來,你可將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拿出來看下方即有寫到!
由於我昨天在醫院 沒有拿診斷書
我明天去複診 再拿診斷書 是否來得及???
別擔心~可於治療一定療程後或是調解前在請醫師開立即可!
2011-07-26 14:02:33 補充:
還有 車子維修部分 他說各付各的 這個是否合理???(由於他是業務過失 造成他自己身上 貨物有些損壞)
當然不合理,因為賠償須依肇事責任比例相互賠償,如果我方損害大於對方而要各付各的當然不合理!
當然對方也很有誠心的想要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我也希望能和平解決
怎麼做才是比較好的辦法??
那你就直接依我上方回答內容裡所說的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列一張求償明細然後依肇事責任比例向對方求償!
By Daniel
at 2011-07-27T15:38
at 2011-07-27T15:38
你有報警 警察那裡都會有 當時記錄 ....
如果 車禍的主因是對方
你有權 請對方 把你的機車 恢復原樣....~"~
你可以請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幫你調解
對了 看醫生的收據 還有 修理機車的收據 都要留著喔
2011-07-26 14:41:31 補充:
事故發生 一週後可以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一個月後可以跟案發地警察局 交通大隊 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
裡面有單子 會寫 誰是肇事主因 ,次因@"@
車子維修部分 合不合理 跟 對方是不是業務過失 貨物有無損壞 都沒關聯
要看肇事責任= =
By Gilbert
at 2011-07-26T17:09
at 2011-07-26T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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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買CK手錶 去百貨公司的專櫃買
還是去街上市面有賣手錶的店買 (比如說那間店專賣一些知名手表 ps:有賣tissot 跟ck 的那種店面)
� ...
<勞力士>和<卡地亞>這兩款品牌的手表,哪一個保值性較高?
By William
at 2011-07-25T00:00
at 2011-07-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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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好像特別地喜歡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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