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開車上班途中,等紅燈(完全靜止,有行車紀錄器),無故遭後休旅車完全沒煞車高速追撞,導致推撞前車,我本身肌肉拉傷發炎,相當疼痛,肇事責任雖已釐清,後車會全權負責車輛維修部分,不過因為我上班距離較遠(在偏僻的桃園觀音工業區,平常駕車時間需40分鐘距離),平常兩個小孩到保母家、幼稚園的上下學也都是我在接送,車子維修時間約需15個工作天(3星期),我在沒車的情況下向後車肇事車主提出交通津貼要求,我還為他省錢著想,捨棄對我最方便的租車或坐計程車,找了公司同事共乘,不過須補貼同事油錢,肇事車主仍置之不理,說他的責任只有將我的車子復原,如果真要計較我大可將醫藥費部份連帶提出要求,不過我認為是彼此運氣不好,算了,但我最需要的交通工具他卻...,他說若要他賠償這部分要我找法官說,,隨即掛我電話,令人相當火大,所以現在想不僅「交通補貼」,連車禍當天的「工資損害」、我之後的醫藥費及修車後的賣出折舊損失,想請問,依這種情形,我是否可以提告?程序如何?補貼油資部分是否須附上收據,共乘的話該如何做?
推撞車禍後續理賠權利 - 手錶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