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對方酒駕肇事,我能行使哪些權利?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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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9-10-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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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下午兩點多在平鎮某路段遭對方酒駕肇事,當時是個大彎道我正要過灣時突然前方一輛機車高速過灣往我車道衝來,我閃避不及就對撞了,我車速約50幾對方應該有80以上,之後我就在天璇地轉中趴倒在地,機車整個倒栽蔥的飛進一旁的水溝,而對方則是滑行15公尺以上傷痕累累!因為我穿著比較厚所以只有右手小擦傷加上一些挫傷,對方沒戴安全帽又短褲短袖加拖鞋,他的過失有酒駕(到院檢測質達0.63)我則是0!加上他超速又逆向沒戴安全帽!我人沒怎樣還好但機車幾乎要全毀了車殻撞爛了車架也扭曲了(約9年車齡的125機車)整件事來看我是一定站的住腳,想問各位我能請求的權利有哪些?對方要賠償我多少才算合理?先感謝各位知識家的回答...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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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at 2009-10-21T06:16
【有一個重點先讓您了解】『我車速約50幾』,他的過失有酒駕(到院檢測質達0.63)我則是0!加上他超速又逆向沒戴安全帽!對方則是滑行15公尺以上傷痕累累!。所以整件事故對方為肇事主要因素,但己方之誠實卻也構成為肇事次要因素:涉嫌超速行駛。【處理程序】因事發不過1天,讓您先對相關車禍事故處理過程有些了解後,再自行考量對方要賠償我多少才算合理?建議做法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4、不得已之訴訟(提出告訴)。【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於您敘述中已非常清楚,算是極為單純,故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想問各位我能請求的權利有哪些?對方要賠償我多少才算合理?】對方及己方在本案中均有兩個部分的責任要去面對,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雙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對方酒駕仍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惟對方會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而對方傷勢可由己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只是您為輕微擦、挫傷,瑣費可能不過1000元吧)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學生、壽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附收據及診斷書)。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X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X2萬/月。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在您要求對方的同時,仍需考量自己有無肇事責任,若有(即您所坦承之速度方面),尤其對方損傷不輕,請自行計算清楚合理之相互理賠。二、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雙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且雙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雙方將面對『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較恰當和解方式】請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可供調解委員會寄發通知書,您只要簽名蓋手印即可),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分析研判表及一顆想真誠處理的心。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分析研判表是他們協調的主要依據,一看現場圖及你們敘述過程還有研判表內容,委員應會幫你向對方協調出雙方認知差異之共識。故建議在您提告前先行至調解委員會協調,同時也需衡量己方之刑事責任,雖然此事故主要責任在於對方,但權衡輕重下,索取恰當、合理且能讓對方接受之金額為智。2009-10-2122:32:45補充:車行當然可自行選擇。車禍當時警方已照相完整,機車可先行修復,但需保留車行估價、維修何物明細表。都沒打給你,其實你也可打給他呀,美其名關心對方傷勢,順便問一下有否申請強制險、寫個和解書對你(對方)開庭時較有利之類的話啊。...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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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09-10-22T20:01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首先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若對肇責有存疑或爭議"建議於案發日起算30天後~6個月內,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車是車主的,車主[你]有權主張在哪修復,是否更換新品,除非車主願意配合,否則任何人乃至法院都無權干預。可是本案若你堅持,由原廠或你指定的修配廠修復,財損[修復費用]的部份,應該你會吃虧才對。依法方可以主張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方]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你]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試算公式:零件材料費X0.369X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修復費用總金額,減去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賠償者]應給付之實際金額。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若你的車齡過高[已高達9年],若修復費用高於該車現值,對方得主張以[殘餘價金]賠付,法院也得以照准。所以你必須先自我核算一下,哪一種對你比較划算。你的車齡真的很高,[就車損的部份]你應該是佔不到便宜的。所以建議你,朝刑事部份的過失傷害主張,才會有實質的效益。尤其本案對方涉嫌酒駕,已觸犯刑法第185-3條'妨害公共危險罪。對方若未能在,妨害公共危險罪判決前,跟你民事和解,必然會影響到他的刑期高ˋ低。[以刑逼民]的訴訟手段逼肇事者就範,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向來是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也是必然會產生效力的利器。沒錯!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告訴乃論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當然你們還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甚至有人就是拒絕和解,根本不將調解列入考慮,就是要加害人被起訴ˋ判刑。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2009-10-2608:12:15補充:[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依肇事比率分攤]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一: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以醫療收據為憑。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2009-10-2608:12:45補充:二: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三:非財產上之損害[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Showmore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09-10-22T13:08
對方酒駕又違規等等就比較沒有爭議了基本您可以爭取的權利如下:1.車輛賠償...125中古車市價約20000~250002.醫藥費看醫院收多少實報實銷另加一點點後續換藥費3.精神及工作賠償...因車禍受傷在家休養2~3天約幾千塊其實也要看對方啦景氣不好沒工作沒錢的話你也是拿不到弄到法院拖很久後他也是沒錢還你所以雙方看是否大約合理就賠一賠了事...我估計約30000~35000吧...Showmore

現今的勞力士女錶建議至哪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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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09-10-20T00:00
想買一隻勞力士女錶,不知台北市哪裡買比較好?20萬內的型號有哪些?買過的朋友可熱誠回答告知!

射手座的男生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9-10-20T00:00
射手座的男生會比較人家喜歡送他什麼?

車禍.刑事訴訟.強制險問題?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09-10-19T00:00
請大家幫幫忙回問題:之前出車禍,共有三方,之前有約出來調解,但調解不成,之後就變的不聞不問,有一方願意和解,�� ...

關於手錶品牌MIRAGE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9-10-19T00:00
想請問MIRAGE是哪一國的品牌?!它的價位差不多在哪裡?!算不算是精品!?

請問有關於SWATCH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09-10-19T00:00
對於swatch比較了解的朋友們請問swatch錶有著名他是幾年份的錶嗎?因為我這裡有一隻錶我要尋找那隻錶但是我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