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陳水扁下台後我們還要養他們這一家一輩子嗎? - 手錶
By Emma
at 2006-10-05T00:00
at 2006-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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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陳水扁下台後我們還要養他們這一家一被子嗎?
如果要的話你甘願嗎?
這個世界還有公平可言嗎?
我真的受不了 陳水扁 在當我們的總統了一分一秒都不能忍受
Update:
ROSE你的言論我深表認同!
但我想如果陳水扁只是因為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因該還不至於讓人民如此憤怒
台灣人不是這麼不厚道的人非勝賢熟能無過呢?
我從 支持 到 灰心 到如今的 痛恨 陳水扁
是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到了讓人民無法再容忍的地步
他真的把人民都當白痴嗎?
Update 2:
就像你所說的台灣對這第一家庭已經寬容到不可思議了
也為了這第一家庭讓台灣的經濟付出了多少的代價
以前落後我們的國家現在都把我們遠拋在後
但是就算他這麼濫我們拿他也沒辦法
我覺得捯扁的活動不會成功因為只要陳水扁不理不採
根本沒用 一百萬 兩百萬人民站出來他完全不理不聽
軍 警 憲 還把他們這一家保護的好好的真是諷刺
我心以死 算了吧 認命了他那麼愛當總統就讓他當吧
我們自己的生活還是得過 不是嗎?
祝福你
如果要的話你甘願嗎?
這個世界還有公平可言嗎?
我真的受不了 陳水扁 在當我們的總統了一分一秒都不能忍受
Update:
ROSE你的言論我深表認同!
但我想如果陳水扁只是因為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因該還不至於讓人民如此憤怒
台灣人不是這麼不厚道的人非勝賢熟能無過呢?
我從 支持 到 灰心 到如今的 痛恨 陳水扁
是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到了讓人民無法再容忍的地步
他真的把人民都當白痴嗎?
Update 2:
就像你所說的台灣對這第一家庭已經寬容到不可思議了
也為了這第一家庭讓台灣的經濟付出了多少的代價
以前落後我們的國家現在都把我們遠拋在後
但是就算他這麼濫我們拿他也沒辦法
我覺得捯扁的活動不會成功因為只要陳水扁不理不採
根本沒用 一百萬 兩百萬人民站出來他完全不理不聽
軍 警 憲 還把他們這一家保護的好好的真是諷刺
我心以死 算了吧 認命了他那麼愛當總統就讓他當吧
我們自己的生活還是得過 不是嗎?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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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
All Comments
By Agatha
at 2006-10-09T11:13
at 2006-10-09T11:13
在這個社會上,有多少待產的孕婦還必須為了最基本的一日三餐疲於奔命?比起高學歷又高所得的公主,難道這是她們不能身為公主的原罪嗎?看到皇后的健康狀況,我只想問,當她在"喬"這諸多事情的時候,為什麼跑廁所次數不會造成她的困擾?她的血壓降得再低,都高過那些帶著全家大小無奈自殺的冰冷屍體!
並不是我心狠,但很多時候我不禁這麼想:或許,皇后的健康應該更糟,糟到讓她無法插手這許多國政與民間企業,這才是台灣百姓的福氣吧!前陣子看到我們的國王拿出他的金孫大唱哭調的戲碼,我真的很想向他吐口水!難道身為國王的金孫,打電話找不到爸爸就是我們全民的不該嗎?不管他的父親做了多少貪贓枉法的事,我們大家也要保證他們全家一定要能幸福美滿地相守在一起嗎?同樣是需要人呵護的年紀,國王可知道有更多不幸的孩子散佈在台灣的各個角落,全因為我們有個只拼自家經濟卻不顧百姓死活的皇帝!本來還希望執政黨內有人良知尚存,能自發性地清理門戶;但是在這些執政黨民代的言行中,卻我們只能讓我們再次印證人性有多麼自私罷了!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為無恥的第一家庭護航到如此荒腔走板,寡廉鮮恥,完全不顧台灣蒼生的地步! 每次在大家對吳淑珍有意見時,阿扁常常以太太是殘障之軀,提到這樣侮辱了所有的殘障同胞,我真是覺得他們的作為才真是侮辱了所有的殘障同胞;也在想,趙建銘隨便一隻錶就可以讓這個殘障合唱團輕鬆地去參加比賽了。 前二天午夜回家,聽到電台內有人call in,提到其在基隆某醫院當助理,看到一位七十幾歲的老伯伯去看病,覺得他應該符合社會救濟的對象,於是去幫他辦理。沒想到老伯伯居然把它給退掉了,同時進一步瞭解,才知這位老伯伯靠拾荒為生,卻還努力協助隔壁鄰居一家五口(媽媽有病、爸爸沒有腿,加上三個孩子),聽了真是難過也感動極了。相對之下,覺得阿扁一家真是該跳樓自殺。 發洩一下鬱卒的精神!一些政治人物最近有意無意地以第一夫人吳淑珍的健康為主題,企圖延緩社會對第一家庭弊案追緝的力道;說什麼吳淑珍現在血壓低至若干、一日頻尿若干,第一家庭的狀況實在夠慘了,行政院長蘇貞昌還要大家「給別人一些空間」;言下之意,大家不要逼人太甚。 這些言論讓人憤怒。為什麼在目前整個第一家庭涉及的案子還在調查中,這些應當理性、以社會公義為念、人民福祉為先的所謂公僕們,就想用這樣的措詞塑造出一種社會氣氛:因為第一夫人身體不好、因為陳幸妤快生了,他們這些女人家實在夠可憐的,所以請大家就放了他們一條生路吧。說出這種話的人,跟女兒結婚、金孫出生、兒子娶媳時說:「我現在可以安心拚經濟」的陳總統,幼稚、無聊,本質上有什麼不同?台灣各方面的建設和發展已經被這種牽拖、移轉式的心態和語彙,耽誤了好幾年。對這樣一位任內毫無建樹的總統,我們實在招數有限(罷免案儘管是許多人的願望,但難度之高,大家也清楚不容易成案)。現在連最起碼的司法正義都還要在這種廉價的同情下打折嗎?說吳淑珍血壓四十的王金平、要大家放一條生路給總統的蘇貞昌、為吳淑珍頻頻唉聲嘆氣的葉宜津,真的有那麼多愛心,分一點給這六年來,被這樣無能的政府害得走頭無路的市井小民吧;分一點給那些燒炭的家庭;分一點給那些失業的勞工;分一些給不快樂、沒希望的大家吧。該給、能給總統一家人「一條生路」的是他們自己。若是在過去的六年裡,他們沒有仗勢貪婪、沒有做不該做的惡事、沒有說不該說的謊言,今天會有這樣一個難堪的局面、會有這樣一個無路可走的困頓?
其實,台灣對這第一家庭已經寬容到不可思議了,想想看,陳總統身邊的人出了多少紕漏、惹了多少事、犯了多少錯?今天整個社會才稍稍開始要來追究,檢調才剛剛要展開必要的法律動作,王、蘇及一干綠委馬上跳出來大喊「夠了」!
這些人的正義天平在哪裡、良心在哪裡?台灣還有沒有法律、還有沒有公義?
午夜夢回,趙建銘真的那麼理直氣壯、覺得自己被冤枉了?與陳幸妤結婚五年,他算算,自己的資產增加了多少?手上的錶、身上的名牌,他真的認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在日漸消瘦中,吳淑珍是否想過,為什麼自己家裡每天巴結大隊都如車水馬龍,但是,她的心,卻愈來愈孤獨;為什麼手上的鑽戒愈戴愈大顆,生命的能量卻愈萎縮愈小?陳總統有沒有想過,為什麼2000年時,人民用歡天喜地的心迎接政黨輪替,如今,一半的人認為總統應該自己走人? 是人民對不起陳總統、還是陳總統對不起人民?
By Caroline
at 2006-10-06T14:57
at 2006-10-06T14:57
By Frederica
at 2006-10-08T03:39
at 2006-10-08T03:39
2006-10-09 12:01:43 補充:
不管要不要養..說難聽一點也是大家選出來的立委去制定的法律,管你阿扁連戰誰,都一律平等,版大你的標題跟大家回應的回答ㄧ點相關連都沒有,簡單的說,感覺反扁人士已經到了只要是講到阿扁就ㄧ定反,連一點基本的分析能力都喪失了..真可悲,媒體整天洗腦,唉~,喜歡大陸就去大陸又由何差別,沒有國哪有家,連10月10日的國慶日還有中國X報寫成挺扁大會,這不是很莫名奇妙,國慶不等於挺扁,這點常識都沒有
By Vanessa
at 2006-10-08T00:15
at 2006-10-08T00:15
如果可以讓大家都有工作賺錢的話,我想大部份的人養他們一輩子都沒意見啦!
By Cara
at 2006-10-05T02:38
at 2006-10-05T02:38
1、缩小贫富差距--
至少95%的人都快要一样穷了,大学毕业赚的钱跟国中毕业赚的差不多。
2、与他国关系友好--
不会再有人认为我们是竞争对手了。
3、有效解决人口问题--
大家都不会再想生小孩了,已出生的也会想自杀。
4、积极推扩台湾文化--
有能力移民的都到世界各国去了。
5、还富于民、平稳物价--
国家财产可以卖的都卖了,国有土地每天都在标售,房子 已开始越来越便宜了。
6、提升教育水准--
诺贝尔奖得主-李远哲 领军的教改,把国家未来的主人翁越教越笨,国中程度的可以发大学毕业证书,每年研究所毕业的比高中毕业的还多。
7、环保意识抬头--
蚊子不用杀了,直接养在盖着没用的许多机场。
8、娱乐百姓--
每个新闻、爆料都比肥皂剧还精彩。
9、改善交通--
买的起车的愈来愈少,交通愈来愈顺畅。
10、丰富大家民生选择--
路边摆地摊卖衣服、小吃的人愈来愈多。
11、职业不分贵贱--
当警察的可以跟诈骗集团合伙、金检局长可以直接坑杀散户。
12、有梦最美,希望相随--
银行都给财团经营了,小时候我们说 "你以为我家开银行的啊" 的梦想,
现在都已经实现了。
所以说民进党执政,食衣住行育乐再加上外交都有兼顾到,看看便知道台湾人民得到哪些,失去哪些。
By Zora
at 2006-10-08T02:31
at 2006-10-08T02:31
你的理論非常怪ㄟ,你覺得我們不用養他們嗎,你覺得我們不應該養他嗎,我跟
你說只要他留再台灣就一定要養他們一家子一輩子,流亡國外就不用了,你想想看
他們家那嚜多弊案,阿扁下台後失去憲法保護傘後,你覺得他們全家不用在綠島監
獄關到死嗎,貪污舞弊腐敗瀆職,這些最足夠讓台灣人養他養到死,至於他們的財
產屬不意之財,當然要全部充公,多少補貼他們在牢裡吃的喝的用的開支,關到陳
志中死八次應該都還夠吧,說真的有種你們一家流亡海外,否則不是不報,時候
未到爾以
By Quanna
at 2006-10-05T05:06
at 2006-10-05T05:06
針對所有公職人員而不是單一個案
By Isla
at 2006-10-06T19:17
at 2006-10-06T19:17
By John
at 2006-10-08T03:44
at 2006-10-08T03:44
By Bethany
at 2006-10-07T00:01
at 2006-10-07T00:01
By Lydia
at 2006-10-07T13:31
at 2006-10-07T13:31
民國95年6月30日 立法紀錄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卸任總統禮遇範圍)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三條 (卸任副總統禮遇範圍) 卸任副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十八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四人至八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本條例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卸任副總統已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者,其退職金仍依原規定辦理,不適用前項第二款之規定。
第一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四條 (禮遇停止) 卸任總統、副總統之禮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之:
一、再任有給公職。
二、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四、移居國外定居。
第五條 (禮遇停止) 總統、副總統因罷免、彈劾或判刑確定解職者,不適用本條例之禮遇。
卸任總統、副總統被彈劾確定者,適用前項之規定。
第六條 (施行日)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我不甘心養他和他家人一輩子~~~~~
2006-10-05 08:33:18 補充:
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注意~第五年以後每年領五百萬領到他死為止喔~他死後~全民繼續養吳淑珍!
瘋子才養他!
2006-10-09 17:38:33 補充:
TO 霖徵~反扁ㄉ都要回去大陸??
反扁並不代表贊成連戰或蔣介石~過去國民黨就是貪污~所以我們才選阿扁~˙阿扁選舉時又以肅貪為宗旨~所以我們選他~結果選他出來沒有肅貪還和國民黨比濫~那請問我們是否要選出不藍不綠ㄉ紅軍來執政ㄋ?紅軍之所以能竄起是因為我們跟不知道要信藍還綠~藍率都要反省~歷史是要記取教訓~不是要你效訪!
By Quanna
at 2006-10-09T10:20
at 2006-10-09T10:20
:台灣人民把所有的罪都算到陳水扁頭上,"不管這是不是真的"。
重點是後面那句~,"不管這是不是真的"。
台灣媒體沒有對那句話多做觀察~
但是我聽到了~因為我有觀察力~
這顯示出了外國人比台灣的媒體理性、有智慧多了~且有判斷力
不會跟著台灣的爛媒體起舞~~
如果司法還阿扁公道~那你們這些人都欠他一個道歉~~
也好讓你們上一課~水準智慧提高些
By John
at 2006-10-09T15:23
at 2006-10-09T15:23
真的不想再花大家納稅的錢想他
如果景氣好...我根本就不在乎
可是現在的生活環境...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
養不起給沒辦法給他好的環境
憑什麼他們家那麼有錢了還要我們養他
By Liam
at 2006-10-08T20:20
at 2006-10-08T20:20
By Daph Bay
at 2006-10-05T07:02
at 2006-10-05T07:02
別說8年~我一天都不想養他們那一家子!
老實說~本來紅衫軍的活動沒有一次我有跑去參加的....
如果~a扁卸任我們還得繼續養他們那一家子,我非跑去跟紅衫軍一起倒扁不可了!
原來a扁死都不肯下台原來還有這一條理由在喔!!8年a爽~再等全民供養他家8年..
想到都火冒三丈!!!= =
By Harry
at 2006-10-07T17:11
at 2006-10-07T17:11
已經改了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囉
牠當了八年總統,就只能禮遇八年
第九年....叫他滾回去當律師吧
2006-10-05 11:22:54 補充:
另外
阿輝柏也適用新的條例
他當了12年總統
也就是從明年算起...再禮遇他12年
不過 他現在已經那麼老了.....
還能再撐12年嗎?懷疑中
By Susan
at 2006-10-07T15:18
at 2006-10-07T15:18
第一條 為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三條 卸任副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十八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四人至八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本條例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卸任副總統已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者,其退職金仍依原規定辦理,不適用前項第二款之規定。
第一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四條 卸任總統、副總統之禮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之:
一、再任有給公職。
二、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四、移居國外定居。
第五條 總統、副總統因罷免、彈劾或判刑確定解職者,不適用本條例之禮遇。
卸任總統、副總統被彈劾確定者,適用前項之規定。
第六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茲,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中華民國95年7月19日公布
**************************************
這次修正將禮遇時間由終身改為一定期間,即任職四年禮遇四年,任職八年禮遇八年,雖然說已經不需要養他們這一家一輩子,可是仍不能讓一般民眾甘心的是吧!畢竟他們已經享受的太過了!
By Dinah
at 2006-10-06T05:56
at 2006-10-06T05:56
By Dinah
at 2006-10-06T08:20
at 2006-10-06T08:20
By Tom
at 2006-10-07T03:47
at 2006-10-07T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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