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各位知道的大大們請告訴我車損人受傷 - 手錶
By Lydia
at 2012-12-17T00:00
12-14我下班回家時我騎摩托車外巷車道於是有ㄧ台轎車在對巷內車道左轉她轉過來沒注意到我我看到他時已經被撞了我摩托車在他轎車車底!他把所有責任推給保險他說雙方都有錯他還說保險付ㄧ半車損賠償他要付ㄧ半在包ㄧ個紅包可是我不覺得很好因為我是被他撞害我工作停了那這個月我怎麼生活
12-14我下班回家時我騎摩托車外巷車道於是有ㄧ台轎車在對巷內車道左轉她轉過來沒注意到我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故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我看到他時已經被撞了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我摩托車在他轎車車底!他把所有責任推給保險他說雙方都有錯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他還說保險付ㄧ半車損賠償他要付ㄧ半在包ㄧ個紅包可是我不覺得很好因為我是被他撞害我工作停了那這個月我怎麼生活除上述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醫療費用:超出強制險理賠上限(如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實務上每日2000至2200元)及強制險未有理賠的部份。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187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建議先申請強制險理賠,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談和解時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另在調解前,先依上述詳列損害明細並備妥相關證明(如求償工作損失即應有薪資證明),以利調解進行。六個月內若調解不成再提過失傷害罪告訴即可。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一方可能未讓車一方可能路口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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