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號誌路口我直行,對方逆向左轉我全身挫傷,頸部也有受傷對方只有腳受傷警察是說因雙方都有受傷,所以請我們私下和解請問是誰對錯呢?雙方因為電話談不攏,因為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之後對方好像知道錯的是他,又在外不知道委託了什麼慈善的來講說是調了我的病例,說傷勢沒有那麼嚴重對方可以隨便調人家病例嗎??對方只願意賠償我們車子跟醫療費用那家人照顧的呢??而且他們委託人要賠什麼都叫我們給他依據家人照顧要什麼依據私下和解是否一切都要有依據呢???我們當初原本說五萬會很過分嗎??結果他什麼都要依據請問要怎麼處理呢...Showmore
急!!!!車禍問題賠償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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