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星期一11/9號上午11點40幾分在高雄車車禍.....我的方向是要右轉且以打方向燈..由於路口有機車道.所以我也先讓後方機車先走才走.我已經將車頭轉向了..然後突然一台摩托車撞上來.由於我後照鏡沒看見她.因為我確定沒車了才轉的...她的膝蓋受傷.這幾天我都打電話去慰問她.也有問過她要去看她.方不方便給我地址去看一下.她是說沒關係到時候再約在外說就好了..請問這樣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再來因為有報案請問那個和解書何時要送?因為有要和解的..我滿擔心的..和解書又要去哪裡拿?要不要和解警局是否會打電話問我呢?
急!!車禍和解該於何時? - 手錶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