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大概是下午3點多,我騎機車準備回家,在回家途中我時速大概在50,那時車很多,突然汽車從路邊出來,我看到時已反應不及就職將撞上去,整個人從機車道飛到快速道路,但他們下來看時都沒問我有怎樣,也沒人來幫我,那時我70%壓的機車下面完全沒力爬起來,結果我還是硬爬起來,而他們衝過來的第一句話就說我衝太快叫我賠錢都說我不好,問題是我衝太快應該有煞車痕跡,但完全沒有痕跡,警方來了,做筆錄時,他說:那時候面完全沒車我在機車道停了5秒左右。我突然好想說:大年初一,你跟警方講說沒車會不會太瞎了。他又跟警方說:我在後照鏡看到他時還自50公尺,我不知道他為捨會撞上來!我才想問他:如果我在50公尺就看到你開出來,我會白癡去撞你嗎?警方後來跟我還有另一個人說:另一個人有2項罪名過失傷害跟損失賠償而我是損失賠償。然後我就去醫院了。我想問如果他要和解1.我該如何處理?2.我要賠他多少而他要陪我多少?(他車子左前門被我摩差到有掉一點漆,下面有一個凹洞。我的摩托車龍頭壞了,煞車也壞了,後照鏡也破了。)
急~~~我騎機車撞到汽車要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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