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晚上6點45分左右我下班騎車行經高雄市民族路欲往榮總方向回家卻在民族一路832號前遇到某工程施工地點煞車不及撞上施工地點導致全身挫傷.上顎骨骨折事後交通警察到醫院幫我做筆錄時給我看照片我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未完成的地方一公尺前放置三角錐及橫桿但是卻沒有任何警示燈而我車禍當時也沒任何施工人員在場施工單位是承包台電的工程請問我應該向施工單位要求理賠還是向台電要求理賠我有診斷證明書及上顎骨骨折的X光片我應該要求多少理賠金我們公司的顧問說我要求2個月薪水不為過我的薪水約32000.而我向施工單位要求60000卻一再被拒絕對方一而在.再而三的拖時間會不會時間一久就什麼都沒有了還是我該向台電申請理賠或是申請國賠呢
工程施工未放警示燈導致車禍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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