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罪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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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1-11-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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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再FB上面傳了一則新聞給我看
新聞內容是他前公司老闆被告壓榨員工事件
當下我看到這老闆的作為讓我很憤憤不平
朋友也曾經被他壓榨過 我一氣之下就對這篇文章狂罵
我罵老闆 [ 幼稚 畜牲. 出去被車輾 活著沒意義 ] 這些不堪入耳的話語
隔天就被警察通知我被當事人告 妨害名譽
我和朋友也想不通 為何我們朋友之間私下討論這件事
那位老闆竟然可以得知我們的談話內容
我朋友也沒有那位老闆的好友 我也沒有公然散播的惡意
第一次去調解委員會那位老闆一開口就叫我賠償
我說我沒辦法賠償 因為我失業 沒工作
那位老闆就起身說 那法庭見了 ((連道歉機會都不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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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我11月30日要去偵訊庭報到
我會因為沒和解成功就被起訴嗎??大概會判多重??
第一次去 偵訊庭 的時候 檢察官也跟我說 這沒什麼事情和解就好
這女檢察官態度滿好的 不會很兇
那有可能會以不起訴來結束嗎???
畢竟我又不是故意罵給那老闆看的 純粹和朋友私下對話的
麻煩法律大哥幫我解讀一下我的案件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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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1-11-28T16:06
依照閣下的文應當以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論之
我罵老闆 [ 幼稚 畜牲. 出去被車輾 活著沒意義 ] 這些不堪入耳的話語---這個當已經達到侮辱人的程度
是否成立[公然]? 您說是私下 是什麼情況呢?
狀況1. 兩人私密對談 沒有第三者可能看到 公然要件不成立
狀況2. 有特定的少數人(如限定的親戚 朋友)可以看到 公然要件不成立
狀況3. 有特定的多數人(如限定的親戚 朋友)可以看到 公然要件可成立
狀況4. 不特定人都可以看到 如公開的塗鴉牆 公然要件可成立
我會因為沒和解成功就被起訴嗎??
ANS: 如果達成和解當然以撤告與不起訴處分 如果和解不成也未必會被起訴 要看證據 即使起訴也未必會有罪 如上述 公然這個要件是否成立呢?
大概會判多重??
ANS: 判刑的輕重得看 犯罪手段 犯罪目的 產生危害 犯後態度等等條件 很難說給您聽 只能告訴您最重是拘役59天 如刑法第309條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那有可能會以不起訴來結束嗎???
ANS: 有可能
狀況A 當庭和解
狀況B 檢察官認定罪證不足(以我來看 只有公然要件可以讓您著墨)
畢竟我又不是故意罵給那老闆看的 純粹和朋友私下對話的
ANS:
1. 公然侮辱罪只罰故意犯 不罰過失犯 過失的公然侮辱的確不成罪 不過以您的文來看 恐怕很難得到法官或檢察官非故意的心證
2. 公然侮辱罪並不以當事人在場為要件 老闆是否在場或是您要罵給誰聽 都不影響公然侮辱罪的成罪於否 只要是在公然情境侮辱人 就可成罪
補充說明1 公然侮辱有阻卻違法事項 如果您想從這方面辯解 也是可行的 不過以我來看應當不容易成立
刑法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補充說明2 公然侮辱是微罪中的微罪 民事賠償才是妨害名譽的重點 民事就不問公然這個要件了 上述公然狀況1234都可以要求侵害名譽權的賠償 如果老闆提出民事求償 在我看來 您幾乎是賠定了
2011-11-27 05:56:25 補充:
個人認為 妨害名譽案件很難被緩起訴 因為被害人還有權益要伸張 緩起訴等於斷了一條被害人要主張權益的路 查了某地院2個星期的資料也沒有妨害名譽被緩起訴的CASE 只有[起訴][不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不是說不可能緩起訴 個人認為如果公然要件成立的話 除了芝柏錶大大說的 [謙卑保持良好之態度,並坦承犯罪,表示深具悔意,請求檢察官給予一次自新的機會]之外 您一定要提出賠償金額 接不接受在對方了 如果金額合理對方不接受 檢察官給您緩起訴再讓對方自己打民事庭 看起來這樣比較合理 千萬別說沒法賠 即使失業借貸去賠 或立契約分期去賠 都是路 說沒錢賠很容易被認定是耍賴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1-11-28T18:38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1)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刑法第六十一條(裁判免除)
犯下列各罪之一,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認為依第 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仍嫌過重者,得免除其刑: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但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三項及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之罪,不在此限。
二、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佔罪。
四、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相對不起訴案件)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朋友在FB上面傳了一則新聞給你看,新聞內容是他前公司老闆被告壓榨員工事件。當下你看到這老闆的作為讓你很憤憤不平。朋友也曾經被他壓榨過,為替朋友打抱不平,因此你一氣之下就對這篇文章狂罵。你罵老闆 [ 幼稚 畜牲. 出去被車輾 活著沒意義 ] 這些不堪入耳的話語。你所發表之言詞的確是一些詆毀 羞辱他人之言詞,由於所發表言論之處,是不特定之第三人都可以自由閱取之場所,合於公然之要件,因此這已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悔辱罪。
對方已依法對你提出告訴,此案你們也曾透過調解,惟因你經濟無法負擔對方所提之和解金額,致無法達成和解。如今此案不日檢察官既將召開偵查庭。
刑法第309條公然毀辱罪第1項之規定,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屬微罪之刑罰,司法官認為其情狀可閔恕者,可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若考量縱使減輕,刑度仍嫌過重者,可依刑法第61條之規定,得免除其刑。
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規定,檢察官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依上述之規定,檢察官偵訊時,你應謙卑保持良好之態度,並坦承犯罪,表示深具悔意,請求檢察官給予一次自新的機會。不過你若無與受害者達成和解,獲得受害者之原諒,要獲不起訴之處分,恐怕會有所困難。不過你若無前科是初犯的話,仍可以爭取緩起訴之處分。
"逢人只說三分話,謹言慎行保平安 ",要將其當作警鐘在耳,使其永世常鳴,才能保你一世平安無事。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1-11-30T16:29
法律的問題應該去問律師
不要問道於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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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試試看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請問勞力士116233-3和-2全新價格多少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1-11-26T00:00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6701467/o/1011112600...
請問這支錶 116233-2 全新的 大概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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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原理題目麻煩大大詳解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1-11-25T00:00
請大大幫解題麻煩請說明為甚麼選那個答案因為網路上看得知識家答案有2-3種答案不知誰對誰錯所以麻煩詳解說明 ...

請問關於愛尚精品旗下網站的東西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1-11-25T00:00
http://www.tiffany-tw.com/這個網站的東西想請問有人有買過嗎~第一次到這網站想買包包跟手錶,但有點不太敢買...因為�� ...

請問哪裡有在回收18k金錶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1-11-25T00:00
請問台北哪裡有在回收星雲Ogiuap手錶

請問朋友或女朋友生日送禮,有收過仿的東西?送給魔羯女(很急)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1-11-25T00:00
我想請問假如朋友或女朋友生日送禮有收過仿的包包或手錶,其它東西嗎?是送給魔羯女o型假如她收到後有跟她說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