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變書簽名用印都與契約上不同,這樣有效嗎?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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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屋委託銷售契約上的簽名、用印,和後來簽的契約變更書上的簽名用印都不相同(被家人代簽、代用印,本人卻不知情),這樣契約變更書還有效嗎?還有約束力嗎?
Update:
謝謝芝柏錶大大的意見。我是覺得,他們是專業仲介公司,難道會不知道非本人簽名、連印章都不同,這樣的契約變更書是無效的嗎?那為什麼還慫恿我家人代簽代用印呢?難道生意真的有這麼難做,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要死留住客戶就對了?這樣我能不能告他們陷我家人於不義,害我家人有偽造文書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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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1-01-05
刑法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 217 條
(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房屋委託銷售契約上的簽名、用印,和後來簽的契約變更書上的簽名用印都不相同(被家人代簽、代用印,本人卻不知情)
後來契約變更書之內容,你本人並不知情
而是由家人代簽,若你不同意契約之內容,那該份契約就無法律之效力
但此事若訴諸於法院,你當可主張該份契約無效不存在沒錯
而代簽之行為人,便涉嫌刑法第210條與217條之偽造文書罪
偽造文書乃公訴罪,就算你不提告
法院若是知情的話,檢察官將主動偵辦並提起公訴,到時可能會累及家人
這一點你要有所認知,此事你當以謹慎為之
若你對更改之契約內容有意見得話
你應先與房仲業者協商,共同尋求雙方都能接受之方式處理
以求圓滿解決,方為上策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1-04 20:30:06 補充:
陷人於不義,在法律上是沒有法條去規範的
他們就是利用家人可遷至於你,才會採取這種方式
你可以用人道之名義去向房仲業者提出抗議
表示要再更改合約之內容
業者為顧及公司之聲譽
應該有商量之空間,不仿試試
Una avatarUna2011-01-05
答:當然無效喔!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