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惡意不付扶養費怎麼半(很急) - 手錶
By Daph Bay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內容有點長~請各位大大幫忙看完給我解答~拜託了
我與我前夫去年五月多離婚,監護權歸我,姓氏也跟我性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每月五號領錢匯8千元整至小孩戶投
因為他志願役所以每個月五號會領錢
離婚後她一直在挽回我,但是我想單身想專心於工作
所以前鎮子很明確拒絕他之後,他就說她不會在匯錢了
他說他要為自己想,不想再付扶養費,我這個月五號
有問他匯了嗎,結果他說他沒有匯,他說我無法挽回,他也不想在匯了
我跟他說不匯,離婚協議書上的白紙黑字,我也有他承諾會負責的錄音
這樣我可以告他,他就說,那你去告我,現在就可以去告我了,我無所謂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之前聽說過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但是如果我寄了,他還是不理我
那我怎麼辦,下一步該怎麼做?
2:這個月五號他沒匯,我跟他說我會告他,但是我剛好忙於工作
沒有時間去寫存證信函,我想請問這有所謂法律追朔期嗎?
3:如果開庭他不來,那我要怎麼辦?
4:我如果去告他,勝算是多少?告他要錢嗎 ?
5:告他的話,當初離婚的兩個證人都已經聯絡不到了,
這樣還能告嗎?
PS:我現在有工作,但是收入打死有點緊,家裡經濟開銷都是我負責,一個月差不多薪水一萬九~兩萬出頭,家裡有我一個媽媽+我兒子~
已更新項目:
請問004回答的
狀紙要下載哪種的
哪裡可以下載
怎麼寫
我完全不會 = =
2 個已更新項目:
TO芝柏錶:
從離婚到現在都有支付
只是這個月開始他不支付
那我請求金額改寫多少?
3 個已更新項目:
你說的五千是從他未給付到成年全部費用平均分攤付的錢嗎?
因為我跟她離婚協議書約定是八千
我只是很單純的想要他每個月按時付那八千而已
沒有要他一次全部給@@
還是說 如果告了就要全部算到成年?
我與我前夫去年五月多離婚,監護權歸我,姓氏也跟我性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每月五號領錢匯8千元整至小孩戶投
因為他志願役所以每個月五號會領錢
離婚後她一直在挽回我,但是我想單身想專心於工作
所以前鎮子很明確拒絕他之後,他就說她不會在匯錢了
他說他要為自己想,不想再付扶養費,我這個月五號
有問他匯了嗎,結果他說他沒有匯,他說我無法挽回,他也不想在匯了
我跟他說不匯,離婚協議書上的白紙黑字,我也有他承諾會負責的錄音
這樣我可以告他,他就說,那你去告我,現在就可以去告我了,我無所謂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之前聽說過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但是如果我寄了,他還是不理我
那我怎麼辦,下一步該怎麼做?
2:這個月五號他沒匯,我跟他說我會告他,但是我剛好忙於工作
沒有時間去寫存證信函,我想請問這有所謂法律追朔期嗎?
3:如果開庭他不來,那我要怎麼辦?
4:我如果去告他,勝算是多少?告他要錢嗎 ?
5:告他的話,當初離婚的兩個證人都已經聯絡不到了,
這樣還能告嗎?
PS:我現在有工作,但是收入打死有點緊,家裡經濟開銷都是我負責,一個月差不多薪水一萬九~兩萬出頭,家裡有我一個媽媽+我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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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004回答的
狀紙要下載哪種的
哪裡可以下載
怎麼寫
我完全不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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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芝柏錶:
從離婚到現在都有支付
只是這個月開始他不支付
那我請求金額改寫多少?
3 個已更新項目:
你說的五千是從他未給付到成年全部費用平均分攤付的錢嗎?
因為我跟她離婚協議書約定是八千
我只是很單純的想要他每個月按時付那八千而已
沒有要他一次全部給@@
還是說 如果告了就要全部算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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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
at 2010-11-17T04:13
at 2010-11-17T04:13
(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民法第 1116-2 條
(結婚經撤銷或離婚子女之扶養義務)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1:之前聽說過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但是如果我寄了,他還是不理我,那我怎麼辦,下一步該怎麼做?
若是前夫接到存證信函後仍置若罔聞,置之不理的話。你可依民法第1114條及1116-2條之規定,向法院遞狀提起請求給付之告訴,請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之孩子扶養費每月5000元。等法院判決下來後,持該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查扣前夫之薪資抵償。其實不用存證信函直接提告也是可以的。
2:這個月五號他沒匯,我跟他說我會告他,但是我剛好忙於工作沒有時間去寫存證信函,我想請問這有所謂法律追朔期嗎?
只要在孩子未滿二十成年以前妳都有請求權
3:如果開庭他不來,那我要怎麼辦?
開庭時他不來那更好,法官將以一造之辦論為判決,直接判妳勝訴
4:我如果去告他,勝算是多少?告他要錢嗎 ?
妳前夫依法須盡扶養之義務,況且離婚協議書他也同意支付該筆款項,不容抵賴,基於這兩項因素。妳勝訴的機率太高了,放心好了。當然是告他履行扶養義務,每月支付5000元。
5:告他的話,當初離婚的兩個證人都已經聯絡不到了,這樣還能告嗎?
妳是提告前夫需盡扶養義務,不是提告離婚有沒有效。因此有無證人關係不大。法官若有需要,自然會傳喚他們出庭作證。這一點妳無須操心。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問題早日獲得解決,一切順心如意
2010-11-13 12:34:51 補充:
使用法之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可到法院詢問表格填寫)。
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金額(自離婚協議書生效日至目前應付之撫養費總額)。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依離婚協議書協議且被告從未給付,附上協議書)。
2010-11-13 18:25:19 補充:
妳的訴求是請求前夫履行給付義務
要一次給付至二十歲成年為止之費用過於龐大
前夫恐怕無法一次負擔
因此妳可以將從未給付開始至孩子成年為止所需之金額合計為主要訴求
以每月分期給付5000元之方式付款
2010-11-13 21:56:59 補充:
協議書寫的是8000元,那妳可以用8000元去作請求
是從未給付開始至成年止所需之費用總金額來論
而以每月給付8000元分期付款之方式行使義務作判決
By Madame
at 2010-11-13T15:40
at 2010-11-13T15:40
那我怎麼辦,下一步該怎麼做?
寫狀紙附上離婚協議書影本直接向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請求給付子女扶養費用
2:這個月五號他沒匯,我跟他說我會告他,但是我剛好忙於工作
沒有時間去寫存證信函,我想請問這有所謂法律追朔期嗎?
不用再寫存證信函了直接向法院起訴就對了
3:如果開庭他不來,那我要怎麼辦?
這你不用煩惱這是法官的事情前夫無理由不出庭法官會根據一造辯論進行判決
4:我如果去告他,勝算是多少?告他要錢嗎 ?
勝算幾乎是確定的!訴訟費大慨是3000元
5:告他的話,當初離婚的兩個證人都已經聯絡不到了,
這樣還能告嗎?
不用證人只要有離婚協議書即可
By Poppy
at 2010-11-13T04:38
at 2010-11-13T04:38
By Mia
at 2010-11-17T05:56
at 2010-11-17T05:56
如果子女撫養費,約定採用分期給付直到子女成年(滿20歲),建議要約定「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成年前的金額。
交付方式則若以「匯款」方式為之,如此一來要保留他給付紀錄。若有拒付,可透過法院訴訟來強制執行,除了保障自己權益,這也可讓對方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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