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三機車,駕駛人(A-女 B-我本人 C--男)
三台(A,B,C)機車,同一方向行進 ,當時前方有車子要從路旁出來,A車已停下來等待,B車已減速到快停止的的狀態,此時C車從後方撞上B車,B車失控撞上A車,
A車的女生,車子壓到她自已,且腳骨裂,也休息快二個月,B車的我只是輕微受傷,C車男也是輕微受傷,有報警了!但如果要賠償的話!會是一台賠一台嗎?如果是C賠B,B賠A的話,不是很不公平嗎!!畢竟是C車撞上B,B才撞上A,而且B車的我才輕傷,C車也不用賠什麼!而B車的我,如果要賠A車女的話,一定是一筆大的金額!
ps:本來以為大家都只是輕傷,所以B的我和C車的男,把自已的車牽起來,而女生則是路人把她和她的車子,牽起來,所以當警察來時,早已沒有現場了!所以只能用三人的口述!
有關賠償的問題,有人可以給我意見嗎?
三台(A,B,C)機車,同一方向行進 ,當時前方有車子要從路旁出來,A車已停下來等待,B車已減速到快停止的的狀態,此時C車從後方撞上B車,B車失控撞上A車,
A車的女生,車子壓到她自已,且腳骨裂,也休息快二個月,B車的我只是輕微受傷,C車男也是輕微受傷,有報警了!但如果要賠償的話!會是一台賠一台嗎?如果是C賠B,B賠A的話,不是很不公平嗎!!畢竟是C車撞上B,B才撞上A,而且B車的我才輕傷,C車也不用賠什麼!而B車的我,如果要賠A車女的話,一定是一筆大的金額!
ps:本來以為大家都只是輕傷,所以B的我和C車的男,把自已的車牽起來,而女生則是路人把她和她的車子,牽起來,所以當警察來時,早已沒有現場了!所以只能用三人的口述!
有關賠償的問題,有人可以給我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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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另外雙方陳述肇事經過狀況如您發問文中所敘,則本事故肇事主要因素為C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A及B於本事故中並無任何肇事因素。
若本事故A車已停止,B來不及煞車而追撞A,C車再與B發生碰撞,則B與C皆同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肇事因素。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算是單純,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
車禍事故理賠有二
【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 「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 強制險採取『交叉理賠方式』。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傷者有其他保險(意外險、學生平安保險、勞保),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http://webo.com.hk/winter 求償表格明細內容,可開啟後自行初估計算。
【和解】可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三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可供調解委員會寄發通知書,您只要簽名即可),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對方會請理賠員陪同)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醫療(車損)明細、分析研判表及一顆想真誠處理的心。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分析研判表是他們協調的主要依據,一看現場圖及你們敘述過程還有研判表內容,委員會幫你與對方協調三方認知差異、進而達成共識以減少訟源。調解委員會所書寫之和解書,委員會送法院公證,再寄交雙方當事人,視同法院簡易判決,過程均不需費用。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事故當事人若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事故當事人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事故當事人均將面對: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儘量於調解過程中即達成和解免於冗長訴訟程序』
以上解說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早日康復、順利圓滿解決。
若他感覺只撞一下
這就是推撞
C車全賠
若感覺撞2下
這是追撞
一部賠一部
問問第一部的駕駛吧
你們應該保持現場
立刻報警
不應該離開現場才對
所以A女才會受傷的吧!
這應該沒有甚麼不公平的
A停車B也停車
但C卻直接撞上去
如果有類似情況
先拿石頭或其他可以畫出形狀的東西把現場的物品畫出來一便在破壞實物
那不然靠口述很難推出案發的當時
只是你沒保留現場讓警察來先看一下
這下子,你可能有理也說不清了
賠償啊,c也有責任
只是要看他要不要負責
陪多少,那當然要看傷的多重了
不過要是看有勞建保沒有,應該是還好啦,
就看你們如何協調囉
當時 路的 標準時速多少
兩方(A、B) 大概都有保持安全距離 那C的話 追撞上去 我想 時速 破 50 你快停下來的狀態下 你離A的距離 我想不到 半呎吧
你大可以講 你(C)沒撞到我 我怎麼會撞到前方的車(A)
旁邊有監視器當然是最好的
不過 你們兩個 都破壞現場 不要太緊張
如果可以的話 你可以當時錄下現場
你也可以請當地的協調委員會 來做個判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