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h0123惡意違約放鳥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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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我週四收到他來信,表示有意購買我po的SPB191J1精工琺瑯,互加line

洽談過程大致順利,直接約面交
只是在約面交地點時有些困難
對方似乎反反覆覆拿不定主要面交地點
一開始他沒有主動議價
我請他確認價格,表示面交時不議
他才忽然又開口殺價
其實這讓我奇檬子也不太好

最後談好價格,約在我公司附近面交
日期約好11/8週一

11/4晚上bosh0123忽然說
要我11/5隨身攜帶錶,他若沒事就來面交
其實我認為這個要求不太有禮貌
週五我自己也因為匆忙出門上班沒帶
所以傳訊跟他說依照原來約定週一面交
他回答好

11/7晚上我傳訊息問他週一要約哪個時段
他半天未讀,半夜後已讀不回
我大概已經有心理準備他會放鳥

11/8也就是今天
我再次傳訊息給他,問他何時會來
他表示「我是還在猶豫是否要買,現在決定還是不買了」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F7QyXH7.jpg

https://i.imgur.com/ezztVLA.jpg

請各位小心這位惡劣爽約的買家
不要被他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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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21-11-07
這樣就算後來有約面交也感覺可怕
Bennie avatarBennie2021-11-10
是不是看了看帳戶數字後覺得還是算了
Jake avatarJake2021-11-07
別這樣啦,搞不好真的突然有困難忍痛放棄
Noah avatarNoah2021-11-10
好來好去 買賣不成仁義在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07
樓上人真好,真的有苦衷可以說,但不是這樣放鳥
Lucy avatarLucy2021-11-10
其實這跟買賣沒什麼關係,是做人的風格跟態度問題。跟人承諾或是約好的事有變故,都要盡可能提早告知,逼不得已太臨時異動,正常也要非常不好意思,而不是突然想到要別人遷就自己帶就帶,突然改變心意想取消就取消,卻只在自己內心覺得沒這件事就不管了,放著自己的約定放水流………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1-07
當作做公德囉,委屈您了
Kama avatarKama2021-11-10
無法改變結果的事情不如轉個念讓自己平靜一些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1-07
期待下次好運的降臨
Kumar avatarKumar2021-11-10
想取消或是約定的時間還不能決定,就馬上主動告知對方阿…很難嗎?難不成放跟自己約好的人傻傻等喔
Eartha avatarEartha2021-11-07
我最近也遇到要我加line詳談 結果私訊後直接不讀不回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11-10
轉念個屁,這種就是公開出來讓大家避雷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11-07
竟然敢這樣對Feb大!
Isla avatarIsla2021-11-10
社會安全網這麼破,別到處刺激別人比較好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11-07
這種可以約打球嗎?
Necoo avatarNecoo2021-11-10
遇到神經病瘋子你各位都不划算啊
Agnes avatarAgnes2021-11-07
錶很美 議價還放鳥真的是...
Tom avatarTom2021-11-10
這種人不交易也好,省得後續鳥毛一堆
Ethan avatarEthan2021-11-07
我覺得沒有約出來之前都不算惡意放鳥,賣家到現場才line 說 對不起不買了 才叫惡意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11-10
是不是要把真名碼一下啊@@
Lily avatarLily2021-11-07
別對社安網期待太高,對方個資馬一下吧,路走多會遇到瘋子
Hazel avatarHazel2021-11-10
建議名字還是馬賽克處理 免得被反咬 知道他PTT帳號即可
Lily avatarLily2021-11-07
買賣不成情義在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1-10
人品問題
Jacky avatarJacky2021-11-07
那我比較慘,碰過都約好、到現場買方沒出現、電話訊息都不回的
Jake avatarJake2021-11-10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開釋一下,所以單純網路上談過,就契約成立要履行了…?也沒收付定金,也沒簽約,這有所謂契約履行義務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1-07
當然遇到這種肯定覺得很鳥,我也遇過。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1-10
feb就是法律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21-11-07
這種就是典型的衝動型問問哥,有賣過東西的人應該都有經驗
Sarah avatarSarah2021-11-10
辛苦了遇到這款
Zora avatarZora2021-11-07
民法雙方表示意思一致就夠成契約喔,口頭承諾也算,更何況有line文字紀錄,是否違約容易認定,不過想提醒法律上要證明「惡意」是非常困難的。
Emily avatarEmily2021-11-10
在一個法律人底下問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惑www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07
好恐怖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11-10
法律人文章底下問有沒有法律人
Agatha avatarAgatha2021-11-07
網路上不知道彼此職業很正常啦,除非剛好在其他地方看過
Zora avatarZora2021-11-10
幫QQ
Adele avatarAdele2021-11-07
買賣契約的成立要件,是對標的物,金額互相同意即成立。簽不簽約什麼的,只是萬一日後訴訟,方便證明真的有這件事。
Ida avatarIda2021-11-10
蠻傻眼的
James avatarJames2021-11-07
放鳥真的沒品 好歹也提早講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1-10
誰會沒事知道版上每個人的職業…素未謀面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21-11-07
通靈的應該就知道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1-10
就來亂的問問哥 網路上一堆這種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11-07
問問哥plu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11-10
放鳥真的是在浪費別人的時間 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11-07
這種就問問哥,只問不買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1-11-10
網路上一堆這種 真的浪費時間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11-07
還要隨身攜帶有空就來買 有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