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人真的要任人宰割嗎?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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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有經驗過專業知識的大大,我老婆去年開車時遭一位小姐騎機車以高速撞擊汽車右前方,小姐飛起且撞破車子前檔,已請警察及保險處理,但對方老公當時還自行帶錄影機蒐證,事後初步判定則認為3-7,保險與我老婆去談時對方老公一聽到3-7就不爽而無法和解,事後電話或簡訊對方都不回應,直到最近快過追訴期時對方通知要協商,一去結果又多出很多的單據在加上尾椎受傷,中醫西醫復健單據一堆,且對方提不出薪資證明確要求這半年的賠償,再加上他們尾椎受傷要往後追朔5年的醫療費,且當時對方才告知已經提出對我老婆的過失傷害告訴,而且她老公一直說不會敲竹槓請問一下!1.像這種不給對方和解的機會,且一在百般刁難等自行準備好了就一次想要壓死你的人我們因該如何自救2.當初我老婆的車子煞車痕跡不足一公尺,但對方機車為下坡且無任何煞車痕跡,應該是我們倒楣被他撞到吧!只是對方受傷我們就要賠償嗎?3.現在對方提出告訴,我們必須準備什麼才可以避免被關或留下案底,或是需要甚麼東西才有辦法證明其實我們才是受害者請哪位大大幫我們一下,不然像對方仗著自己受傷就想一次壓死我們且半年來都不想跟我們談直接提出告訴的傢伙真的不知道因該如何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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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3-03-24
你們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不足的金額若不多快點跟對方和解.你們可請地方人士如議員.村里長..等出來協調溝通.現在有很多人很糟糕.無理取鬧.獅子大開口.都會以刑逼民方式處理車禍案件.這都是一些少數不良所謂的勞務士所教出來的.是非常非常不良的錯誤示範.對方提出告訴就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紀錄的.2013-03-2023:25:26補充:你們到檢察官那裡時.要據理力爭.將案情說明白.檢察官也是會叫你們先和解的2013-03-2118:50:10補充:一去結果又多出很多的單據在加上尾椎受傷回答.你們若有懷疑車禍發生尾椎受傷不可能那麼嚴重的話.若有到檢察署那裡.可向檢察官說明請求調閱對方之前尾椎有否受傷過就正在治療中的病壢.而對方要將尾椎受傷算到你們這裡2013-03-2212:37:44補充:12013-03-2213:00:47補充: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2013-03-2213:05:52補充: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作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6.這是對方的權利.給你知到...
Emma avatarEmma2013-03-24
認為對方大開口就讓法院判吧只要與法官陳述想和解金額不合理而無法和解全由法官做決定說多少...就多少...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3-22
你要不要搜尋my權益itm上這單位看看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Steve avatarSteve2013-03-24
作最壞的打算...你們有誠意賠償.但對方卻以掐住能告你老婆傷害的權利想來敲竹槓.就讓它刑民事都由法官來裁決就好....自己盤算一下對方開出的價碼.以及法官來裁定可能的價碼...相差太多的話...可以考慮請律師來幫忙......記住在一審辨論終結前對方撤回告訴才有用....還有保持著我不怕有前科(跟對方私下談時)及我很有誠意要賠償對方.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的印象給法官..........
Donna avatarDonna2013-03-21
【不是對方要求賠償天價、我方就要照單全收】的阿。(肇事責任不是對方說了就算、對方算是那根蔥的阿)你可以去【台灣省各區車輛行駛事故鑑定委員會】(第三公正單位)(每一個縣、市都是有駐點)的阿。(鑑定費用3000元)法院在判賠最終我方應負的肇事責任是會參考台灣省各區車輛行駛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報告的阿。台灣省各區車輛行駛事故鑑定委員會http://subtpg.tpg.gov.tw/aaaweb/web/index.htm台灣省各區車輛行駛事故鑑定委員會組織簡介公告事項:100年1月1日起,臺北縣區、臺中市區、臺中縣區、臺南區、高屏澎區之高雄縣轄區之鑑定業務移由改制直轄市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