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早上去上班時出車禍情況如下地點是個很大的十字路口有黃色格子(禁止停車那種)然後綠燈突然間有一台小貨車慢慢出現小弟煞車不急先自摔然後滑壘摩托車就靠到他的小貨車(靠到)後續小弟起身去找他是一位6-70歲的阿伯他說他也是慢慢出現是我自己騎太快後續他就慢慢開走了然後我機車有擦傷但是還可以發動我身體部分皮鞋壞掉加上我左膝蓋擦傷有流血後續因為真的很痛我就先騎回家自行擦藥上述的情況能造成對方肇事逃逸嗎?因為我剛剛看過很多案例肇事逃逸的標準似乎不單單只是其中一方離開(上述的情況是我都還沒報警因為當下交通阻塞後方的車等我移到馬路旁)我看自己也沒事只是膝蓋破皮而已車子刮傷因為我看案例若無法構成肇事逃逸會轉成一般民事案件那其實就我來說我頂多150元看診費車子真的要算也只是幾千塊的烤漆或者一些輕微的維修有必要去警察局報案嗎?因為小弟對於法律不是很懂如果求償只有幾千塊是不是就沒必要去訴訟而且一但訴訟開始又是好幾個月小弟現在很猶豫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去報案車牌時間地點我都有記下來小弟目前確定只有左膝蓋擦傷皮鞋擦傷機車擦傷對方是6-70歲的男人開3噸半的貨車請懂法律的大大建議我是要算了還是要爭取到底?若是他先離開他還有資格告我肇事逃逸?
車禍疑問~~~肇事逃逸~~~!!!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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