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解之處是肇事對方雙方我們到底是可以怎樣索賠???在100.10.28第一次調解會當時我得到的結論是我們可以向肇事雙方<<個別申請理賠>>??事情經過.(大約敘述)我女兒在100.9月份發生車禍..當時是我女兒由朋友騎機車載她,騎車行駛中,左轉時沒有二段區待轉而左轉,被對向直行車衝撞,右腿右脛骨骨折,開刀治療後,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強制險醫療部份,我們已經向<<機車一方>>強制險申請理賠了..<<機車一方>>我提出的理賠金額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加上精神賠償((先假設10萬))<<汽車一方>>是由保險公司保險員先代為出面,保險公司保險員的說辭是,<<汽車一方>>要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他再出面調解..保險公司保險員有跟我索求我們所有的醫療收據影本..問題來了==雙方理賠金額,可以不同嗎??<<汽車一方>>((先假設20萬))<<機車一方>>((先假設10萬))1..我向<<機車一方>>索賠的金額((先假設10萬))可以再跟<<汽車一方>>((先假設20萬))索賠嗎??2..<<汽車一方>>是會再賠償我們醫療部份的費用嗎??3..還是說,<<汽車一方>>會依照肇事比例賠償這筆((先假設20萬)包含醫療費用請幫幫我..........Showmore
車禍理賠金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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