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23(五)下午5點半左右發生車禍在一條小路我騎乘的是機車,對方是汽車在一條巷子路口,我和對方是對向直行車在路口之後有雙黃線,但經過路口就沒有雙黃線對方的速度很快,當時我大概時速20~30KM我來不及閃避撞上他的汽車的左前方我的摩托車車頭全毀、他的車子左大燈燈殼破裂保險桿凹陷當時撞到後我立即往前飛了3公尺左右我的小腿有撕裂傷當我站起來往後看,對方的車正停下來已經超過撞到我的地方這是不是他已經破壞現場了?他看到我站起來走到他車邊他才下車然後用言語罵我,然後報警原本我不知道我的腳已經受傷了,只知道腳很痛是看到腳踝旁邊有血流下來才知道我受傷他看到我有流血才再幫我叫救護車事發後警察只拍完照並沒有劃線他並沒有受傷!事發後他沒有慰問或詢問過我的傷勢只有當天到醫院看過我,他就沒再出現過這幾天他打電話告訴我的親戚(他們互相認識)要求我們賠償他17萬車輛修理費還有這幾天的經濟損失(他說生意沒接到的損失)對方保險公司還一直打電話來要求我賠償但這件車禍還沒有申請路權責任分析也因為時間未到一個月還沒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請問我能夠能在哪方面提出對我有利的條件?(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只有拍到我經過並沒有拍到出車禍的畫面當時也沒什麼人在附近都是出車禍後才有人出來看)...Showmore
車禍理賠事宜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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