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時,有個人亂傳謠言,謠言中的當事人已經知道,於是我就氣的把那個亂傳的人壓在地上,結果他的手錶鏡面就裂開了,他要我賠他,且說如果找不到可修的鏡面,他就要我賠,他說那隻錶是在美國買的,台灣買不到,如果修不好,要賠他機票錢和手錶錢. 請問我用壞他錶還需要賠機票錢嗎? 如果不用 可以幫我看是因為哪條法律條例規定的嗎? 謝謝
Update:
他那隻錶好像是SWATCH,3000多元
Update 2:
我不知道,請問哪條法律條例有規定,在美國買的錶,壞了還要賠機票,他是鏡面壞掉.
Update 3:
台灣哪裡有代理商,這裡是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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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隻錶好像是SWATCH,3000多元
Update 2:
我不知道,請問哪條法律條例有規定,在美國買的錶,壞了還要賠機票,他是鏡面壞掉.
Update 3:
台灣哪裡有代理商,這裡是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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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概要賠1千萬吧..
對方是瘋了嗎??
最多換個錶面...幾百塊有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