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達人請進(20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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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今天去買手錶她叫我十分鐘後再拿去拿的時候發現錶帶的款式我不喜歡可是我以經付錢了因為在看的時候他們有用保鮮膜包住錶帶以至於看不怎麼清楚看了其他款式沒有喜歡的於是我詢問店員是否能退錢可是他說錢付了以經報帳沒辦法退接著就只向收銀機上面貼著一張手掌般大小的紙上面寫著:貨既售出恕不退換可是真的太小我在購買的時候根本沒發現而且不是規定說購買的物品再七天之內只要不滿意都可以退錢嗎?難道寫了那張小的要命的只就可以不退?請有法律知識的好心人士為我解謎拜託了~...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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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01-22
消保法七天猶豫期,限於郵購、網路買賣或者是訪問買賣。所以他那張寫的跟螞蟻一樣還是合於法令的。而雙方就買賣標的物合意並為交付時,契約以成立生效,動產物權之移轉,在你拿錢給對方收下手錶時,就交到你手中。除非你手拿錶之當時,立刻為拒絕的意思表示,否則你法律上站不住腳。唯一的方法的確是去縣市政府找消保官填寫調解申請書,畢竟店家這樣做實在,太不合乎人情了,(當然如果錶帶已經以你的手寬切過的話,可能是你的要求過度了)消基會,應該還是會把你的案件轉給消保官。...Showmore
Edwina avatarEdwina2007-01-21
現在談法律太慢了,我覺得你打電話詢問當地的消保會在何處,拿著手錶及發票去消保會找消保官討公道比較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