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在前幾天發生車禍是機車與機車擦撞..因為我速度有點快,但我是綠燈直行,對方是要從我右手邊要騎到對向車道..當我注意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煞車了,他也疑似沒打方向燈,而當下我人撞到他車時,我人跟車就拖行.導致我倒在馬路上..這時就有路人本來要跑來攙扶我起來,結果有別的路人叫他先牽我的車,結果我的車就被牽到路旁了..也因此導致警方無法判定是誰對誰錯,現在我也沒辦法工作,車子也不能騎..昨天有打給對方說要來談這件事情..結果對方說要1個多月才要談,也讓我們覺得他沒有打算要賠償我的意思..還叫我們花3000元到監理所去申請判定是誰對誰錯.能請問各位大大,這樣要怎麼處理?發生當天態度非常誠懇,結果現在卻是這樣..即使我車速過快,也不能叫我全部自己賠吧..
機車與機車的車禍狀況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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