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時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到現在都還沒跟我談和解我家是住在山腳下,所以很多山坡和彎道,車禍地點是在一個上坡,當時我是左轉上坡對方右轉下坡,路很小條當我看到時閃避不及,就撞上了。對方說他車速30~40,當時我沒看車數表,不過我速度有點快應該40~50吧那是山路也快不到哪去,我順著彎上去時車子好像有點偏路中間,對方是騎老爺車,車子滿大的,所以雖然閃了還是撞上了,當下沒報警是事後才報警的。那地方是產業道路,也沒有監視器。警察後來有來做筆錄我自己手骨折沒法上班3~4個月。對方也是手骨折,肋骨有些裂痕,比我嚴重些,也無法工作1.請問大家這算是我錯的比較多嗎?2.我應該賠對方多少?3.對方沒上班期間的工資我要陪對方嗎?4.要去哪寫和解書(我住高雄)?5.若和對方談不攏該怎麼辦?請大家幫幫忙謝謝...Showmore
在山裡和一個阿伯騎機車擦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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